更新时间:2024-04-20 22:32
乌孙,是汉代连接东西方草原交通的最重要国家之一,乌孙人的首领称为“昆莫”或“昆弥”。前2世纪初叶,乌孙人与月氏人均在今甘肃境内敦煌祁连间游牧,北邻匈奴人。乌孙王难兜靡被月氏人攻杀(据《汉书·张骞传》),他的儿子猎骄靡刚刚诞生,由匈奴冒顿单于收养成人,后来得以复兴故国。
乌孙族属向有数说,
二、东伊朗族说。20世纪30年代以来,苏联一些考古学家以A.H.伯恩什坦为代表认为乌孙人很可能属于东伊朗族。特别是从50年代起,苏联考古学界有更多的学者认为乌孙人是东伊朗族塞人(即中国史籍中的塞种人,亦称塞人)的一支,塞卡文化与乌孙文化是一种文化的两个阶段。乌孙人于西汉初期至南北朝初期游牧于天山以北伊塞克湖南岸至伊犁河流域一带,国都赤谷城位于伊塞克湖南岸,另说在纳林河畔。
乌孙人的种属不清楚,提到乌孙人种族形态学的资料很少。唐代颜师古对《汉书·西域传》作的一个注中提到“乌孙于西域诸戎,其形最异,今之胡人青眼赤须状类弥猴者,本其种也”。按此说法,乌孙人应为赤发碧眼、浅色素之欧洲人种。
中外学者比较了苏联中亚地区和中国天山以北地区乌孙时代的人类学材料,认为形成乌孙民族的人类学类型的大人种基础是欧罗巴人种。人类学材料还说明,乌孙人有许多类型,乌孙人与天山地区塞人似为同一种民族集团。乌孙人不能简单地直接与哪个民族挂上钩。
公元前2世纪初叶,乌孙与月氏均在今甘肃境内敦煌祁连间游牧,北邻匈奴。乌孙王难兜靡被月氏攻杀(一说被匈奴攻杀),他的儿子猎骄靡刚刚诞生,由匈奴冒顿单于(公元前209~前174在位)收养成人,后来得以复兴故国。公元前177~前176年间,冒顿单于进攻月氏。月氏战败西迁(西迁时间另有两说:一说为公元前3世纪末;一说为公元前174~前161匈奴老上单于时),至伊犁河流域,赶走久在当地游牧的塞人。后老上单于与乌孙昆莫猎骄靡合力进击迁往伊犁河流域的月氏,月氏不敌,遂步塞人后尘亦南迁大夏境内(另说约在公元前139~前129年间),迁至伊犁河流域与留下来的塞人、月氏人一道游牧。
西汉武帝建元四年(前139年),张骞出使西域的大月氏,打算与大月氏人结盟夹击匈奴,可是无功而回。随后汉武帝展开反击匈奴的战争,在武帝元光二年(前133年)发起马邑之战。在占领河套后,又发动河西之战,汉军节节胜利,至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终于出现“而金城(兰州)、河西西并南山至盐泽(今罗布泊)空无匈奴”。同年,张骞认为联合乌孙国,能切断匈奴右臂,向汉武帝建议拉拢乌孙国。三年后张骞奉汉武帝之命向乌孙建议返回敦煌祁连间故地,以便与汉朝共同对抗匈奴。
当时乌孙国国家分裂。太子蚤已逝,乌孙昆莫猎骄靡答应他以其子岑陬(封号,名叫军须靡)为太子的请求,引起太子弟弟大禄不满。大禄握有兵权,计划起兵杀害军须靡。猎骄靡为保护军须靡,便给他万余骑兵到别处自立。猎骄靡自己另掌万余骑兵自保,未能直接控制全国所有兵力。他接见张骞,可是没有答应张骞的与汉结盟的要求。猎骄靡认为“年老国分,不能专制”,而且大臣不了解汉的国势,又畏惧匈奴,乌孙不可能迁回故地。
猎骄靡派数十名使节随张骞,使节见识到西汉国势强盛,促使乌孙国考虑与汉结盟。匈奴单于获知乌孙与汉朝建立了联系,企图攻打乌孙国。猎骄靡了解西汉当时正积极与西域各国建交,便请与汉朝联姻,寻求支援。于是汉武帝在元封三年(前108年),以宗室刘建之女细君公主下嫁猎骄靡。匈奴得知乌孙与西汉联姻以后,亦遣派单于女子与猎骄靡成婚,猎骄靡立她为左夫人。猎骄靡同时与汉及匈奴联姻,代表他只是跟汉建立外交关系,尚未决定与匈奴决裂。不久猎骄靡逝世,军须靡即位,细君公主随后在元封6年(前105年)病逝,汉武帝又把楚王之女解忧公主嫁给军须靡,维持联姻关系。军须靡死,弟翁归靡为昆莫,娶解忧公主。她远比细君公主活得长久,汉对于乌孙的影响力日益增加。
西汉昭帝末年,乌孙受到匈奴和车师的联军攻击,解忧公主上书求西汉朝廷出兵救乌孙。适逢昭帝驾崩,汉朝廷没有派遣援兵。宣帝即位后,经解忧公主及昆莫分别遣使,宣帝发兵十五万骑,由五位将军率领分道并出,并遣校尉常惠持节助乌孙作战。至本始三年(公元前71年)匈奴大败。自此以后,匈奴由盛转衰,逐渐退出西域,乌孙成为西域最强大的国家,昆莫翁归靡决定摆脱匈奴,与西汉结盟。宣帝元康二年(前64年),翁归靡上书,“愿以汉外孙元贵靡(解忧公主之子)为嗣,得令复尚汉公主,结婚重亲,叛绝匈奴”,宣帝答允,乌孙与西汉的联盟正式被确立。
匈奴日逐王与握衍朐鞮单于不和,降汉,而且亲匈奴的车师军队被西汉军队打败,匈奴无法继续控制西域。西汉取代匈奴在西域的位置,汉宣帝在神爵二年设西域都护府,长官都护负责管理西域事务,同时督察乌孙、康居等外国动静。
西汉宣帝(前60年)神爵二年,翁归靡死,元贵靡未能顺利继承昆莫之位,乌孙贵族拥立了拥有匈奴血统的泥靡(军须靡之子,《汉书》中称狂王),西汉朝廷不满。西汉与乌孙的联盟中止。因为西汉不需要联合乌孙共同对抗匈奴,所以解忧公主的任务是为汉控制乌孙。狂王之立既不合西汉朝廷的意思,又因残暴失去乌孙国国人的支持,解忧公主与汉使者魏如意及任昌合谋刺杀狂王,失败。西汉首次干涉乌孙内政,最终引发乌孙内乱。
狂王失势,宣帝(前53年)甘露元年,乌就屠(翁归靡与一匈奴女子之子)叛变,起兵杀死狂王。宣帝派遣破羌将军辛武贤讨伐乌就屠。西域都护郑吉遣乌孙右大将之妻冯嫽(解忧公主的侍者)劝降乌就屠。最后宣帝册封元贵靡为大昆弥,乌就屠为小昆弥,并赐印绶。然而乌就屠不完全收归各翕侯民众,西汉便派长罗侯常惠率三校屯于赤谷城,随后汉朝为大小昆弥划分地界与及人民,大昆弥六万余户,小昆弥四万余户,但乌孙民心偏向小昆弥。
然自乌孙分立两昆弥后,“汉用忧劳,且无宁岁”。
大昆弥元贵靡死后,子星靡继位,懦弱无能,让西汉能够进一步控制乌孙。西汉先遣冯嫽率领百人前往乌孙镇抚星靡,又接纳都护韩宣的建议,赐乌孙高官大吏、大禄、大监金印紫绶,以辅助星靡。之后都护韩宣提出罢黜星靡,汉元帝没有同意。
大、小昆弥之间矛盾不断。西汉成帝鸿嘉末(前18或前17年),末振将成为小昆弥,当时大昆弥雌栗靡很有威信,末振将担心自己地位不保,派人刺杀雌栗靡。汉朝册封雌栗靡的叔父伊秩靡为大昆弥,末振将被伊秩靡的部下所杀后,汉马上派兵杀死末振将太子番丘。末振将之弟卑爰疐率领八万人投靠康居,经常发兵攻打乌孙,企图吞并大、小昆弥的部众。最后被汉朝西域都护孙建领兵袭杀。
汉明帝永平十七年(74年)冬,设立西域都护,并任命耿恭为戊己校尉。耿恭达到后,发布文告晓示乌孙,宣扬大汉威德,于是乌孙大昆弥以下都十分欢喜,派遣使者献名马,并奉还汉宣帝时所赐的公主博具,表示愿意遣子入侍东汉。耿恭便派人馈赠金帛,迎接乌孙侍子入汉。
汉章帝建初三年(公元78年),班超上书表示乌孙等国愿意归附,与汉共同攻灭龟兹,打通东汉与西域之间的道路。后来,班超准备进攻龟兹,考虑到乌孙兵强,上书奏请汉章帝遣使招慰乌孙,与之合力。汉章帝采纳了班超的建议,于是建初八年(83年)拜班超为将兵长史,借给他鼓吹幢麾等旌旗乐器。同时升任徐干为军司马,另外派遣卫侯李邑护送乌孙使者,赐大小昆弥及以下的人锦帛。不久,乌孙入质东汉,班超便让李邑率领乌孙侍子至京师洛阳。
汉桓帝延熹元年(158年),南匈奴反,侵犯边境,桓帝以种暠为度辽将军,征讨西北,种暠到达后,先以恩诱降诸胡,如有不服然后加讨。于是羌胡及龟兹、莎车、乌孙等国皆来顺服。
乌孙西迁前,游牧于敦煌、祁连一带,接近中原地区,受汉文化影响,官制制定上有参考汉制。
昆莫(昆弥、昆靡):乌孙之王。三个称谓都是一样,“莫”与“弥”可以互换,“弥”与“靡”是同音字。“昆”、“莫”、“弥”、“靡”是乌孙语音,在古昆莫、突厥语或今天的维吾尔及哈萨克社会中,“昆莫”、“昆弥”及“昆靡”可以解释为“天子”,“靡”是“昆靡”的简称。乌孙统治者借天神之说驾驭臣民,所有乌孙统治者名字之后都有“靡”一字。昆靡拥有强而有力的权威以及享有甚高的尊严,掌握全国的政治、军事及经济文化之权。
相大禄:据章太炎考证,“相”是中原的丞相,“大禄”是“相”的乌孙语音,并称“相大禄”。相大禄位高权重,不但掌管行政,而且有兵权,职权相当于秦代的丞相及太尉。
左、右大将:与匈奴相同,以左为尊,左大将在右大将之上。乌孙左、右大将相当于匈奴左、右贤王以下的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均由王族成员担任,握有一定数量的的军队。
侯:又名翕侯,全国共三人,是地方的军政长官。乌孙翕侯与大月氏翕侯同样是部落首领,不过前者的实力比后者弱小,没有割据一方。
左、右都尉:与秦的卫尉相似,《汉书·百官公卿表》:“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
大监:乌孙设大监二人,职权应该与秦的御史大夫相似,掌管律法。
大吏:共一人,管理官员事务。
舍中大吏:大吏的属官。
骑君:职权不明。
译长:掌管翻译事务。
匈奴实行奴隶制度,乌孙与匈奴关系密切,相信乌孙吸收了匈奴的奴隶制度。乌孙曾经在战争中掠取人口,在汉宣帝本始三年(前71年)对匈奴一役,乌孙军队攻击匈奴右谷蠡王王廷,《汉书.西域传》记“获单于父行及嫂、居次、名王、犁污都尉、千长、骑将以下四万级……乌孙皆自取所虏获。”,相信被掠人口最终成为统治阶层的奴隶。在昭苏县木札特山山口,中国的考古队伍在六十年代初发掘了一座较大型的乌孙墓葬,并发现一个奴隶殉葬坑,反映乌孙是一个奴隶社会。
乌孙也实行氏族制。昆莫以至翕侯都拥有自己的地域、民众,是氏族社会的痕迹。《汉书·西域传第六十六下》:“后乌就屠不尽归诸翕侯民众”是一项证据。
氏族首领有一定的势力,可以凌驾昆莫的意愿。《汉书·西域传》记乌孙昆莫猎骄靡希望以长孙军须靡为继承人,身为大禄的次子不满,率领部众割据一方,猎骄靡只能妥协。军须靡死后,儿子泥靡碍于叔父大禄的势力,让位给大禄的儿子翁归靡。原始氏族社会的部落首领议事会对族中事务有无上权威。
乌孙的继承制度与现代意义上的继承制度有别,除了财产继承外,偏向指被继承者的家族地位与及社会地位的继承。财产继承与乌孙家庭分居制密不可分。分居制下,当乌孙男子成年后,父亲会分一部份财产给他自立门户。父亲的财产通常属于最后一位与自己同住的儿子,通常是幼子。
一般而言,被继承者生前的家庭身份、官职及妻妾(后母)会由长子继承。不过,长子继承制并不是唯一继承制度,“子以母贵”是可能的。此外,未成年的儿子没有继承权,因此当被继承者的儿子尚未成年,继承权将属于被继承者的的兄弟。如果继承者因种种原因未能继承,继承权将由未能继承者的兄弟获得,甚少行长孙继承制。
乌孙跟匈奴一样,实行收继婚,是原始部落群婚制的遗存。群婚制没有配偶的观念,妇女属于整个部落的男子。寡妇由继承者(继子)或夫家亲属收继。主要原因有三:
1、乌孙各部落散落在辽阔的草原上,相隔甚远,西域诸国之间又常有征战,因此乌孙人对外非常封闭,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则非常紧密。
2、不同部落的男女甚少有机会接触,令丧偶的妇女改嫁困难,大多被夫家的部落成员收继。
3、在乌孙,生产以家族为单位,收继婚的实行保持家族完整和稳定。倘若继承者的生母年纪老迈,她常会由继承者负责赡养;年轻的就会在夫家家族内改嫁。
乌孙古道是贯通南疆与伊犁之间的交通便道,起始于新疆昭苏县夏塔乡境内、向南沿夏塔河谷、翻越冰达坂、终至南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境内,民间传说称唐玄奘曾穿越此古道。
清初,南疆和田、喀什、阿克苏等地区的很多维吾尔族百姓经过古道举家迁移至伊犁地区的昭苏。这古道也是探险爱好者涉足的古道。
乌孙古道北衔准噶尔盆地,南控塔里木绿洲,是贯通天山南北的咽喉,历史上许多游牧民族都要争夺这块宝地。
1949年三区革命军从琼库什台出发,经阿克布拉克达坂,到达拜城的黑英山,以此为基地,转向西攻下了拜城,而在继续向西攻打阿克苏的战斗中,遭遇顽强抵抗和反击,最后夺取了夏特古道南口,经夏特古道返回伊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