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7 03:27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展农牧业、农区经济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落实乌海市委、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
(三)研究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牧业产业、农区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涉牧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和办法。
(四) 承担完善农区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健全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牧)区居民负担和农(牧)区居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五)负责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扶持农业农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六)负责组织落实促进畜牧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主要畜产品质量升级;指导畜牧业优化区域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奶业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生产预警监测及防灾减灾工作。
(七)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拟订乡镇企业发展规划。
(八)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组织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农牧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生物安全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十一)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承担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运行工作,开展相关农牧业统计,发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
(十三)研究拟订全市农牧业科研、农牧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牧业重大专项科研、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引进农牧业先进技术,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牧业新品种保护,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组织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五)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宜牧滩涂、宜农宜牧湿地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维护渔业水域渔业权益,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十六)实施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工作;指导农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牧区节能减排;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七) 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的政策、办法,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拟订农牧区贫困人员的扶持标准,负责农牧区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拟订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关扶贫项目。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农牧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建扩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系统内的财务、统计和审计工作;负责局管各类资金的计划、分配与监督;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科技教育科
拟订农牧业科研、农牧业科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牧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科技队伍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农区居民从业技能和农区实用人才培训,承担农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技能开发工作;承担指导农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工作;承担农牧业科技成果和学会(协会)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农畜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规范化管理;负责农畜水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优质农畜水产品、无公害农畜水产品的认证工作;负责农业卡片统计与上报,“农信通”信息的收集、编制、发布工作。
扶贫开发科
研究拟订全市扶贫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自治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全市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编报、评审、论证、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建立项目库;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开发,负责农区贫困人口的培训工作;参与农区贫困人口管理工作。
产业企业科
畜牧科
农业科
办公室
赵 智 局长
包俊才
性 别:男
民 族: 蒙古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务:调研员、局党组成员、兼兽医局局长
工作职责:协助邬晓惠局长分管兽医科、屠宰办、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禽屠宰技术中心、畜禽屠宰监管所)。
何光云
性 别:男
民 族:回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务:纪检组长、局党组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刘小平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务:副局长、局党组成员、农工办副主任
工作职责:协助邬晓惠局长分管农工办(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畜牧科、草原工作站(草原监督管理所、饲料及牧草种子监督检疫站、饲料工作办公室、牧业经营管理站)、畜牧工作站(原改良站)。
李智英
性 别:女
民 族:汉族
政治面貌:党员
职 务:副局长、党组成员、扶贫办副主任
工作职责:协助邬晓惠主任分管扶贫开发科、办公室(包括党委、政务、事务)。
薛汉山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务:副调研员
工作职责:协助邬晓惠局长分管科教科(市场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包括安全生产)、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审批科和办公室信访工作。
安世兵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务:副调研员
工作职责:协助邬晓惠局长分管计财科、农业科、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管理站、农业经营管理站、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水产渔政管理站、渔业船舶检验站)、植保植检站(农药检定站,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绿色食品办公室)、农牧业机械化服务管理中心(农机监理所、农机推广站、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产业化指导服务中心(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站、经济作物工作站、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农业科学研究所、葡萄产业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