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7 09:19
乌海市司法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法律专家库、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乌海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三)管理乌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十四)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政治部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直属二级单位领导干部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衔评授工作;制定司法行政队伍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资、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
二、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和机关档案、机要、信息、信访工作;编制机关经费预算决算、基建投资及装备采购计划;管理监督机关预算内、预算外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车辆、办公设施、计算机网络等物资装备;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
研究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各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指导管理普法讲师团工作,并组织开展法制教育、举办法制讲座等活动;负责组织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实施重点普法对象法制教育活动。
四、律师公证科
研究制定律师、公证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律师协会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协调、指导法律顾问工作。
五、劳动教养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行政法规和规章;协调劳教所研究制定劳动教养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劳教所工作,指导对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护卫工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协助劳教所开展相关工作。
六、基层工作科
研究制定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区开展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管理直属基层法律服务所,指导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七、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科
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管理司法鉴定机构,指导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调查研究活动。
八、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
研究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核、受理、指派、承办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达标建设活动。
九、机关事务中心
负责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二级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办公室共同管理机关的固定资产;负责机关房产的管理处置工作。
行政编制100个,事业编制13个,在岗工作人员105人,其中局机关32人。
乌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振华
乌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张海军。
乌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高雪倩
乌海市司法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晅、崔晓晖、梁军政
乌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焦林怡
2021年11月,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公示名单。
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路行政中心A座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