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科学技术局

更新时间:2022-03-27 17:12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政府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设置乌海市科学技术局。乌海市科学技术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位置

学府路行政中心大楼。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编制全市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全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五)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六)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七)指导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九)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派遣出国、出境和邀请国外、地区科技交流团组。指导三区和有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订全市科技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政策。组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四)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全市重点领域技术发展前瞻性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五)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智力工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与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政策制定上,A类人员的政策由乌海市科学技术局会同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乌海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乌海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乌海市科学技术局会同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两部门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卫保密、调研综合、信访、督察、机关财务、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信息与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二级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干部考核、任免、职工调动、安全保卫、老干部管理及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督办会议决定事项。

农业与社会发展科

研究乌海市科技促进农业与社会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自治区及乌海市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科技项目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区等科技工作;负责乌海市农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园区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的拟订并指导实施。

计财科

研究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编制全市科技发展、民用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各类科技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管理、使用及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商签和执行官方科技合作协议、协定;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工业技术发展科

研究拟订工业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业攻关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业高新技术新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拟订并指导实施;负责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知识产权科

负责归口管理全市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管理全市专利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

二级单位

乌海市地震局

乌海市地震局核定工作人员编制11人(包括哈图乌素地震台4人)。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哈图乌素地震台。

乌海市地震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登记的具有防震减灾管理职能、专业技术职能、行政执法职能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

其工作宗旨是:在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中,依法为国家和人民生活提供地震管理保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科技局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乌海市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一方面积极促进地震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的攻关探索;另一方面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本领,动员全社会参与防御、减轻地震灾害的活动,走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综合防御道路,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在工作中,我们把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即地震监测预报体系、震害预报体系、地震应急指挥与救援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力争抓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对策、震后恢复重建四个环节,依法全面推进乌海市防震减灾事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乌海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乌海市科技信息研究(原名乌海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是乌海市科技局直属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研究所下设信息研究室、声像翻译室、网络技术室、图书资料室、乌海市农牧业科技服务指挥中心。挂靠有乌海市科学技术信息学会和乌海市翻译学会。

乌海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

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市科技局,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名,经费性质为全额补贴,单位性质是完全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是:协助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开展企业专利工作,提供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请求、著录项目变更等专利事务的代理服务,提供专利咨询、专利检索等专利信息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制度的宣传、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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