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3 17:49
乌海市统计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并执行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制度、标准和统计工作计划,实施国家、自治区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办法,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完成国家、自治区、市统计任务。
刘洋 局长
周建家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法制科、农调队、普查办
刘昆林
副局长,分管综合科、服务业科、投资科
秦萍
副局长,分管社会科、商贸科、计算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乌海市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订乌海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搜集、整理、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检查、审定、管理、出版全市统计年鉴,定期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乌海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实施自治区制定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按规定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自治区统计局管理设在乌海市各级调查队;负责组织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考试和验收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科
社会科
商贸科
投资科
能源科
工业科
综合科
办公室
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统计普查办公室
服务业科
电子计算站
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地址:学府路行政中心大楼
2019年12月,获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9月,被表彰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