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规划局

更新时间:2022-06-18 19:45

乌海市规划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乡规划的职能部门。对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组织制订和管理;对城市规划进行法制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加强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调控作用。

机构设置

乌海市规划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科、规划管理科、市政规划科、村镇规划科)、3个分局(海勃湾规划分局、乌达规划分局、海南规划分局)和1个二级单位(乌海市规划设计院)。

地址:乌海市海北大街12号乌海市规划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乡规划、村镇规划、规划设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涉及全市城乡规划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促进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协同三区政府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按职责权限对城市规划进行审查报批、实施。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及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供水、供气、电力、电信、道路、园林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城市规划及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执行规划情况的监督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城市大中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张蒙建局长,主持市规划局全面工作。分管规划管理科的规划执行情况监督工作。协调海勃湾区政府规划相关工作。

宋海清副局长,协助局长主管第一产业方面的规划工作。负责法定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修编工作;负责市规委会(评审会)日常事务和专家组工作及会议具体承办;负责市局管辖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工作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宜;负责全局系统的技术工作,包括用地、工程、市政、村镇、广告设置、住宅小区规范编制等;负责公共建筑单体设计、公园景观规划设计方面的工作。分管审批办、用地科、村镇科、市政科、规划院。协调乌达区政府规划相关工作。

闫继珍纪检组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和管理科的督查信访工作。

陈 丹副局长,协助局长主管第三产业、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规划工作。负责市局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主持海勃湾分局的全面工作。

邹来文副调研员,协助局长主管第二产业方面的规划工作。具体负责市局审批办日常工作;负责三区行政许可审查事宜;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业务培训。分管政务大厅窗口、工程科和管理科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法制工作;协助宋海清、陈丹副局长分管市、区管辖范围内的规划用地工作,统筹海勃湾地区规划用地工作。协调海南区政府规划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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