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1 10:07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9月,前身是迪化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风景秀美的“南湖市民广场”东侧。全院有人员338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80人,本科232人,大专26人。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9月,前身是迪化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风景秀美的“南湖市民广场”东侧。全院33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80人,本科232人,大专26人,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含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行政执行庭)、机关党委、政治部(下设宣传科)、办公室(下设档案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处、司法行政装备处(下设财务科、技术科)、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拍卖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等25个部门。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全国司法公开试点法院”、“全国法院法官现场示范教学基地”,被市委评为“群众满意的好班子”。刑一庭、少年庭、民三庭、行政庭、司法警察支队、研究室、办公室、立案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阿布都克尤木江·买买提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