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花猪

更新时间:2023-01-09 06:37

乐安花猪,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体型外貌

乐安花猪按体型大小大致可以分为“大山种”和“小山种”两个类型。“大山种”类型体型较大,骨架粗,毛色除头部和尾端固定为黑色外,其他部位为形状大小不规则黑白花块,额顶大多有一团白色斑块。头大,嘴稍短且平直。耳下垂,大小适中。额宽,有深刻皱纹。颈短而丰满,肩宽,胸深,身体较长。腰微凹,背部宽阔,腹下垂但不拖地,臀部宽圆,大腿肌肉发达。尾根低,尾巴粗长。四肢直而粗壮,蹄质坚实。乳头多为7对,被毛粗,较稀疏,鬃毛粗而有弹性。“小山种”类型比“大山种”略小,嘴尖直,身体较短,四肢较短细。毛色和“大山种”类型基本一致。

体重体尺

乐安花猪成年公猪体高71.86±10.99厘米,体长113.43±23.59厘米,胸围114.14±21.15厘米,体重101.5±42.44千克;乐安花猪成年母猪体高61.57±5.23厘米,体长116.42±12.16厘米,胸围107.98±12.69厘米,体重91.8±28.79千克;仔猪初生重平均为1.066千克,20日龄体重平均为2.937千克。

繁殖性能

乐安花猪性成熟较早。小公猪50-60日龄时就有爬跨同窝仔猪的行为,一般10月龄开始配种,公猪可利用6-10年。不做种用的小公猪多在40日龄以后去势。小母猪一般90-120日龄初次发情,7-8月龄时进行初配,母猪发情周期一般为18-22天,平均20天。产后发情大多在仔猪断乳后3-7天。发情持续期随季节略有变化,夏季为2-3天,冬季为3-4天。妊娠期为114至116天。母猪繁殖年限可达10年,最佳繁殖年龄为3-8岁。初产母猪产仔数平均为8.13头;二产母猪产仔数平均为11.3头;三产以上母猪产仔数平均为8.575±2.3头,最高产仔15头。断乳日龄为60至65天,仔猪育成率96.6%。

生长速度

20世纪80年代初农户养猪饲养管理粗放,饲料营养水平很低,多以青绿饲料搭配少量米糠喂猪,不补料或补给少量精饲料(大米、碎米、稻谷粉等),大多熟饲,1天喂食3次。在这样的饲养水平下,体重8-10千克的断乳仔猪一般要饲养10-12个月,才能达到75-80千克,较好的饲养条件下可达100千克以上。

屠宰成绩

乐安花猪平均宰前活重83.3千克,屠宰率71.28%,皮厚0.389厘米,膘厚4.706厘米,眼肌面积19.21平方厘米,后腿比例达25.76%。

内在品质

乐安花猪瘦肉率42.82%,脂肪平均占37.36%,皮占13.78%,骨占6.04%;水分含量为62.3-67.6%,蛋白质含量为18.3-22.5%,肌内脂肪含量为10.2-12.8%;脂肪酸组分中软脂酸含量为24.8-31.2%,硬脂酸含量为9.2-12.4%,油酸含量为38.5-43.9%,亚油酸含量为12.2-14.2%;17种氨基酸总量为18.2-20.3克/100克。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乐安花猪产区乐安县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全境丘陵起伏,四周群山环抱,山区面积大,森林覆盖率达68%,草山草坡16.7万公顷,牧草茂盛。土壤以山地红壤为主,氢离子浓度指数5.7。

气候水质

乐安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18℃,年平均降雨量1749.1毫米,年平均日照1599.2小时,土壤以山地红壤为主,多为弱酸性,pH值5.7-7.0。海拔高度在100-1370米之间,主要河流有抚河水系的公溪水、谷岗水和乌江水系的牛田水、万崇水。境内地表水、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水利资源丰富,适合乐安花猪繁衍生息。

历史渊源

20世纪80年代,乐安县在县畜牧水产场对乐安花猪进行了保种工作,但由于保种经费不足、保种意识不强等原因,保种工作进展不大。

2006年,乐安县金竹畲族乡的村民在乐安花猪即将灭绝的情况下,抢救性地保存了2头乐安花猪父本,自筹资金收购一批乐安花猪母猪,建立了乐安花猪原种繁育场。

生产情况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乐安养有花猪44802头,养猪户22101户。

1983年,乐安县的乐安花猪母猪存栏5580头,占当时全县母猪存栏数的80%以上。

截至2013年末,乐安花猪种群规模已达到公猪21头,分属7个不同血缘,母猪310头。

产品荣誉

1956年,乐安花猪被列入江西省地方家畜品种名录,是赣中南花猪之中的独特类群。

2011年3月,乐安县向农业部申请建立乐安花猪种质资源保护区获得农业部批准。

2014年5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乐安花猪”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乐安花猪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乐安县全境的16个乡镇,包括乐安县的招携镇金竹畲族乡增田镇湖坪乡万崇镇罗陂乡牛田镇鳌溪镇山砀镇龚坊镇戴坊镇南村乡谷岗乡大马头垦殖场。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5°36′17″至116°10′54″,北纬26°50′03″至27°45′42″之间。

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AGI2014-01-1400。

乐安花猪生产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NY/5033-2001)执行。

1、产地环境: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防疫、周边无污染源,具有绿色隔离带。

2、品种选择:选择体型大、增重快、瘦肉率高的纯种乐安花猪进行繁育。

3、生产过程管理:为保证乐安花猪的品质特色,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环节的管理: ①人员管理:饲养员应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乐安花猪饲养工作;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要经过更衣、紫外线消毒;非工作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时,必须要求更换场区工作服、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②饲养管理:保育仔猪用膨化料,少放勤添、多餐制饲喂;生长肥育猪饲养管理以现代与传统相结合,实施生喂舍饲,日粮的基本组成以配合饲料为主,用瓜菜草蔓及碎米粗糠等青粗饲料补充20%-30%的营养需求。 ③免疫要求: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消毒;剩余或废弃的疫苗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 ④兽药使用:保持良好的饲养管理,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仔猪、生长猪必须治疗时,药物的使用要符合《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

4、生产记录要求:应建立完善的养殖记录档案,确保记录档案能够追溯乐安花猪实际生产的全过程,并妥善保存3年以上。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乐安花猪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乐安花猪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乐安花猪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乐安花猪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乐安花猪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乐安花猪地理标志(乐安花猪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乐安花猪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乐安花猪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乐安花猪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乐安花猪地理标志。

4、乐安花猪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乐安花猪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乐安花猪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乐安花猪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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