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04-21 21:43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乐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委发〔2010〕12号),设立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办),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乐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各部门发送市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八、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口岸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全市口岸运行和大通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大型活动、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服务;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联系;牵头承办主送市政府办的文件;负责市政府办目标管理和事务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秘书一科

牵头负责公文综合处理、机要交换、收发和市政府办负责的档案、保密、印鉴管理等工作。

三、秘书二科

负责办理扶贫开发、东西部扶贫协作、民族宗教、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苏稽新区建设、供销、气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活动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四、秘书三科

负责办理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军民融合、经济合作、外事、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电子政务、博览事务、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海关、工会、工商联、侨联、电力、石油石化、通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活动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五、秘书四科

负责办理教育、科学技术、民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医疗保障、体育、“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共青团、妇女儿童、档案、助残、红十字、科协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活动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六、秘书五科

负责办理人大、政协、统战、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税、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审计、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统计、机关事务、金融、林业园林、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活动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秘书六科

负责办理商务、服务业、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地方志、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宣传、精神文明、社科联、文联、烟草专卖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活动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八、秘书七科

负责办理政法、法检、公安、国安、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城市管理、人民防空、保密、机要、征兵、国防动员、民兵和部队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活动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九、秘书八科

负责办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含公路、水运、铁路、机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邮政管理、邮政公司等方面的文电、会务、活动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十、秘书九科

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会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及市政府领导班子的日常工作,办理市政府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电、会务、活动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十一、秘书十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法治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和办公室党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负责办理司法方面的文电、会务、活动和督查调研等工作。

十二、“心连心”工作管理科

负责管理和指导市心连心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牵头整合全市党委、政府、群团和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单位)的各类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制定全市心连心服务热线工作规划和热线工作规范;督促、指导、考核全市心连心服务热线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心连心服务热线联动办理机制和会商机制,协调、督促全市心连心服务热线成员单位快速处置交办的重要事项。

十三、政工科

负责市政府办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党组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市政府办驻村帮扶和市政府机关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四、行政保卫科

负责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后勤服务和市政府办接待工作;负责市政府办财务、资产、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

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市政府办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六、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协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牵头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建设、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编辑,推进、指导、考核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向省政府、市政府报送信息工作。负责《乐山市人民政府公报》、市政府志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负责市政府大事记的撰写工作。

十七、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口岸运行和大通关工作,组织协调口岸联检联运中各部门(地区、企业)的工作关系;协调做好口岸的规划、建设、报批、验收、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对接受国(境)外捐赠物资减免税通关文件。

十八、市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长、常务副市长的综合性讲话,以及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综合性汇报材料;参与起草市政府综合性文件;按照市政府要求,负责开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对全市政府系统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十九、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政府重要工作事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市政府办专项督查活动;承办省政府督查室交办的事项;组织办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办理民生方面日常工作。

二十、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4小时政务值班;负责协调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节假日带班和值班工作,协助带班领导处理值班事务;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向省政府总值班室、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负责办理值班期间的文电、会务、事务等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人员编制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6名。核定市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7名,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2名;机关党委书记按市委规定配备;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2名、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副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党办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下属机构

(一)乐山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市政府总值班室、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置突发事件;编制和修订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应急队伍、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交流合作;处理抗灾救灾事宜,指导全市抗灾救灾工作;建立驻乐部队与地方的应急联动机制;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办理值班期间文电、会务、事务等工作,受理、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指导全市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市长热线的日常受理、办理工作,承办市民电话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承担“网上信访”的前端受理工作;分析整理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跟踪督查政府各职能部门办理情况;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综合科、应急一科、应急二科。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高配正县级)、副主任2名(高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另核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二)乐山市人民政府投资促进局(办)。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组织、联络、洽谈、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大招商项目,协调重大项目的包装、备案、选址、流转,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和咨询;负责全市投资促进重大项目考察、接待等服务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相关工作;负责区域组织的参会、办会以及项目洽谈和日常联络工作;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全市投资促进活动;牵头负责全市国内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国内招商目标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具体工作;负责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下设办公室、项目管理科、投资促进科、综合服务科。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另核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三)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惠民帮扶中心)。主要职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惠民帮扶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实施考核;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的组织协调,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负责受理向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的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或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直接办理;负责对政务服务网络的管理维护、对全市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控;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办理情况在网上实施统计、预警和监督,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和惠民帮扶工作情况;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全市惠民规划、帮扶项目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各惠民帮扶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帮扶合力、对惠民帮扶工作进行督察督办;做好相关惠民帮扶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困难群众应急救助,保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对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招投标中心的管理、监督和考核;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综合科、督查科、并联审批指导科、电子政务网络信息管理科、惠民帮扶科;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核定行政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另核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后勤用工控制数2名。

(四)乐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宗教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办理各宗教团体需由市政府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下设办公室、业务科。核定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另核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现任领导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薛彦地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志军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曾玉霞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陈雨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唐嘉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劲锋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2日,被评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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