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6:17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5年7月,前身是乐山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中段288号。全院有人员12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 91%,其中硕士5人。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5年7月,前身是乐山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中段288号。全院有人员12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 91%,其中硕士5人。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执行庭、执行综合处、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科、司法警察大队、海棠人民法庭、苏稽人民法庭等共计16个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每年受理案件7000余件,约占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25%。近年来,该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工作部署,秉承“崇法、厚德、慎断、为民”的院训,通过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内部潜力等措施,依法审理了一大批社会关注的案件,妥善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审判质量和效率始终在全市保持了较高的水平,为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服务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司法警察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基层法院目标考核优异单位”、民事审判一庭被评为先进集体,民事审判二庭被评为“乐山市三八红旗集体”,海棠法庭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人民法庭”,院领导班子年年被评为“四好班子”,树立起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