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12:30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原名乐清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前身是乐清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于1979年;2001年机构改革时,改名为乐清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科学技术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多年来,本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努力开拓科技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发展。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四)拟订全市科技创新环境营造、条件建设和研发支持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统筹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七)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八)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承担科技改革绩效评估工作,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相关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规划和政策。
(十三)负责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审核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改革强市、创新强市、开放强市、人才强市工作导向,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绩效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
2.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
3.进一步改进项目评审管理机制,逐步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委托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4.进一步改进科研机构评估机制,重在加强科研机构的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
5.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峰
主持全面工作。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志荣
负责自创区建设、研发投入、科技考核考绩、科技统计调查、科技宣传、信息公开、机关事务、科技大脑建设等,分管办公室、工业综合科,联系自创办。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督办工作。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承担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以及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工业综合科
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及科技资源配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引进国外智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社会研发投入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创新监测分析、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估管理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科技金融相关工作。负责创新券相关工作。承担国(境)外科技人才类相关招才引智活动,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承担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和人才评价工作。承担院士联络相关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协调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发展,负责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科技特派员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对口支援、市内协作帮扶工作。承担科学普及、普法宣传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
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提出高新技术产业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孵化器、科技加速器、众创空间、科技飞地等创新载体建设。负责工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建设。组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审核推荐。
办公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建设东路科技巷1号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