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7 11:17
乙种外币存款是具有自然人地位的非居民以及按国家规定允许将外汇留给个人的居民在中国银行的外汇存款。存款对象主要有: 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短期来华者;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驻华使馆外籍人员,驻华代表机构外籍人员,外籍科技人员、记者、学者、专家、海员、留学生、实习生等。中国派往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从事学习、工作、进修、科研、讲学等人员以及按规定允许留存外汇的个人。存款种类,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前者为存折户,可随时凭折支取,起存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元的等值外汇。后者为记名式存单,整存整取,起存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元的等值外汇。存款的使用范围包括:本息可汇往中国境外,也可支取外钞,可支付在中国境内的旅游费用; 可兑换人民币; 存款人出境,可付给外钞。
外国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必须按要求填报《外国居民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