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更新时间:2022-03-30 18:43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九江市文化局和九江市新闻出版局合并,组建九江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组织目标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检查。

(二)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

(三)组织制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事业交流与合作。

(四)归口管理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制订全市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管理工作。负责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

(五)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制订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承办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指导本系统艺术教育工作和文化艺术、图书资料等专门人才的培养,指导文化艺术、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市的出版业、印刷业及书报刊发行行业管理。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拟订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印刷、复制业的监管。

(八)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以市版权局名义对外单独行使职权。指导县(市、区)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新闻出版、版权有关行业协会工作。承办著作权涉外管理的有关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艺术表演团体、民间艺术团体和专业人员出国、出境访问、演出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承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协调服务,研究提出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文化设备、器材采购、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二)计财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文化经济发展规划;规划、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监督、指导局属文化单位财务工作;管理文化、文物事业经费;负责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管理工资供给关系;负责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调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文化、文物统计工作。

(三)艺术科

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拟订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指导艺术创作、生产等业务工作;协调、指导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局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指导本系统文化艺术教育和艺术科研工作。

(四)社会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

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研究拟订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各类图书馆和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利用,推进图书馆间的协作与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各类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工作。

(五)文化市场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归口管理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发展动态,参与草拟文化市场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管理文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文物市场等;指导、管理文化市场稽查;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等管理工作。负责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局职责范围内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告之、报批、制证、发证、公示、统计、档案移交工作。

(六)新闻出版科

拟订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调控措施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报刊出版活动(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监管和内容的审读、舆情分析工作;负责本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驻本市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管。负责联系、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本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受理新闻出版发行单位、印刷企业的设立申请及年检工作,受理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和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的设立申请。

(七)版权科

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管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监管涉外著作权贸易、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及作品自愿登记工作;组织宣传著作权有关法律法规。

(八)文化产业科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规划和协调局属单位文化产业的发展;指导和协调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市直文化单位已签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艺术表演团体、民间艺术团体和专业人员出国、出境访问、演出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文化艺术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研究拟订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纪委(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增挂市纪委派驻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纪工委牌子。

主要事件

领导分工:

党委副书记、局长 柯亨龙

主持文化新闻出版局全面工作 。

党委书记 高爱红

主持文化新闻出版局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斌

协助局长分管文化产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党(团)、工会、妇女工作、干部人事工作、人才职称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工作、村建扶贫等工作(分管:文化产业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演出公司、十里电影院)。

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爱平

协助局长分管财务、信息、计生、信访、保密、提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计财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民利

协助局长分管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文化市场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新闻出版科、版权科、“扫黄打非”办公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予雍

协助局长分管艺术、社文工作、图书馆等工作(分管:艺术科、社会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歌舞团、话剧团、图书馆、人民影剧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宝林

协助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风行风、文化旅游、文博工作(分管:监察室、文物局、博物馆、文物商店)。

党委委员、群艺馆馆长 肖 江

主持群艺馆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书画院,负责抓好画院工程建设,协助书记抓好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建设(分管:九江画院)。

副调研员 钱家旺

配合分管局长做好机关事务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博物馆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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