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无线电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5-05 12:06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措施。

3、协调处理本辖区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4、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批准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5、负责本辖区内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

6、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7、完成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成员名单

吴卫东 站长

张 玲 副站长

卢小伟

龚 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卫东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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