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牦牛

更新时间:2024-07-01 22:57

九龙牦牛,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九龙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九龙牦牛体型高大,胸深体宽,成年公牦牛体重一般390千克,体高122厘米,体斜长152厘米,胸围192厘米,成年母牦牛体重一般达270千克,体高110厘米,体斜长132厘米胸围170厘米。九龙牦牛额宽头较短,额毛丛生卷曲,公、母牦牛均有角,颈粗短,耆甲高耸(尤以公牦牛)。背腰平直,腹大不下垂,后躯较短,尻欠宽略斜,臀部丰满。尾根着生较低,尾短,尾毛丛生成帚状。四肢结实,前肢直立,后肢弯曲有力。蹄较小,蹄质坚实,蹄叉紧合。前胸、体侧裙毛着地。毛色以全身黑褐为多,少有白斑或黑白相间。

营养价值

九龙牦牛肉因血红蛋白与肌红蛋白含量较高、故肉色比黄牛肉及猪肉更红,大理石纹少而细,熟肉鲜美可口、肉汤香味浓、肉质细嫩。

九龙牦牛肉营养丰富,蛋白质、氨基酸总量和胆固醇总量都较普通牛肉高。其中蛋白质含量≥19.0%,较普通牛肉高5%左右(普通牛肉蛋白质含量为18.0%左右);氨基酸总量≥18.0%,较普通牛肉高6%左右(普通牛肉氨基酸总量为17.0%左右);胆固醇总量≤70.0毫克/克,较普通牛肉高7%左右(普通牛肉胆固醇总量为65毫克/克左右),脂肪含量≤0.6%,与普通牛肉相当。九龙牦牛肉水份含量高,一般≤77%,普通牛肉水分含量为60%左右。另外九龙牦牛肌肉中含微量元素如磷、钙、铁、、铜、和镁等。

产地环境

地理情况

九龙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的横断山脉大雪山系,境内地势起伏,北高南低,高差悬殊较大。全县大体为高山原和高山峡谷两大地貌区。海拔1600—2400米为山地褐土,海拔2400—3100米为山地淋溶褐土,海拔3100—3500米为山地棕色森林土,海拔3500—4300米为山地灰化土,4300米以上为高山草甸土。

水文情况

九龙全县水能资源丰富,县境内的河流分属两大水系,一是雅砻江水系,主要包括九龙河、铁厂河、子耳河、三岩龙河及踏卡河等河流。二是大渡河水系,主要包括湾坝河及洪坝河等河流。九龙河全长128千米,由北向南至文家坪注入雅砻江。

气候情况

九龙县属大陆季风高原气候,冬季干燥寒冷,夏季温凉多雨,年平均气温8.8℃,极端最高气温30℃,极端最低气温-14℃,四季不很分明。年平均降雨量897毫米,集中在7—9月,年日照时数1938小时,初霜期在9月下旬,终霜期在次年5月上旬,年无霜期184天。县境内年均相对湿度为63%,干湿交替现象明显,适合养殖牦牛。

历史渊源

九龙牦牛饲养业历史最早见于《史记》《汉书》等史书。1—2世纪的“牦牛国”包含九龙牦牛饲牧区。《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说:“巴蜀亦沃野……西近邛笮,笮马、旄牛。”《汉书》卷二八地理志亦有记述;洪坝、湾坝等地未曾利用的高山草场上所残留的许多“牛棚”遗迹,亦足以证明九龙牦牛饲牧业的历史规模。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全国畜禽品种资源调查中,九龙牦牛被蔡立等老一牦牛专家发掘出来,被中国正式命名为九龙牦牛,纳入《中国牛品种志》、《四川省畜禽品种志》,同时被列入《国家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核心区为九龙县洪坝乡、湾坝乡、斜卡乡。

2008年,九龙县的九龙牦牛良种繁育场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资源保种场。

生产情况

2014年,九龙牦牛有5.3万头,出栏0.58万头,产牦牛肉0.08万吨。

产品荣誉

2014年11月1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九龙牦牛”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九龙牦牛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九龙县所辖县汤古乡呷尔镇、斜卡乡、洪坝乡、湾坝乡、三岩龙乡、上团乡、八窝龙乡、乃渠乡、乌拉溪乡、魁多乡、烟袋乡、子耳乡、踏卡乡、朵洛乡、三垭乡、俄尔乡、小金乡共18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1°07′—102°10′,北纬28°19′—29°20′。

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要求:九龙牦牛生长于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高山峡谷及高山草甸草地。日照时间长,雨量充沛,森林覆盖率达35.4%。

2、管理方式:九龙牦牛6月—10月在夏秋草场饲养放牧,11月—次年的5月在冬春草场自由放牧。

3、疫苗和使用:按免疫程序严格进行动物疫病免疫,牛群的免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的规定;防疫器械在免疫前后彻底消毒。

4、兽药和使用: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兽药应符合NY/472、《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后期使用药物治疗时,应根据所用药物执行休药期。发生疾病的种牛在使用药物治疗时,在治疗期或达不到休药期的不应作为食用淘汰牛出售。

5、驱虫管理: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用毛巾进行牦牛体外驱虫。

6、生产记录要求:生产记录包括牦牛来源、配种、产仔、哺乳、断奶、增重、疫病防治、出售等,上述资料最少保留三年。

九龙牦牛肉质量安全应符合《牛肉、羊肉、兔肉卫生标准》(GB2708-94)要求。

专用标志使用

在九龙牦牛划定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在每头牦牛胴体的臀部加盖检疫检验验讫和等级印戳,字迹应清晰,印色用食品级色素配制。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标注九龙牦牛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保质期、产品质量、执行标准代号、等级等内容。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九龙牦牛”(包括连续和断开)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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