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3 15:44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乡土中国》一书收录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深度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1,《乡土本色》。该章大抵是全书的总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这一章中,费孝通将中国社会的基层定义为乡土性的,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因而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其二,不流动性。靠农业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并不是说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在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安土重迁,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其三,熟人社会。乡土社会的这种人口流动性缓慢的特点使乡村生活很富于“地方性”特点,聚村而居,终老是乡。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才有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这一章描述了中国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全书的基础,后文差序格局,礼俗社会之根源,都在于此“乡土性”。
2,《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章说明了一个问题——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文字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但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文字呢?”其实,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特殊语言”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如表情、动作等,它们比语言更有效。“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文字下乡》说的是传情达意的空间之隔,《再论文字下乡》则说的是时间之隔,包括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由于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一个人所需的记忆范围本来就很狭窄;而同一生活方式的反复重演,也使得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而无需文字。
3,《差序格局》。从《差序格局》到《男女有别》,讲的是家、国、天下三者的伦常关系在社会学上的意义。“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指的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有差等的次序关系。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造就了中国独特的“差序格局”。不同于西洋社会有如捆柴的团体格局,费孝通在书中将中国的格局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这就是一个差序格局。
4,《家族》《男女有别》。这两篇讲的都是中国传统感情定向的问题。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是生儿育女。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可以沿着父系这一方面扩大。当其扩大成为氏族和部落时,其功能显然不只于生育,而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在中国的乡土社会,家是个连绵延续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所以,对于两性之间的感情,中国人就矜持和保留得多,纪律排斥了私情,这在“男女有别”中有进一步的说明。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浮士德式的恋爱精神,在乡土社会中是不容存在的。因为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旧的社会关系被破坏。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文化观,男女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这便是男女有别的原则,即干脆认为男女之间不必求同,不必了解,在生活上加以隔离。
5,《礼治秩序》《无讼》讨论乡村社会中人们如何基于宗法制家庭的感情进行道德判断和约束。乡土社会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调节不是靠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这种社会规范来调节。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它正是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通过不断重叠、蛛网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其他人,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合适的统治秩序。“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这也正是讼师在乡土社会中没有地位的原因。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之下,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体平等主义的。现行的司法制度,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
6,《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讲的是四种权力。关于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该书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三篇中分别加以阐述。费孝通认为社会权力共有四种形式:一是在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在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在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四是在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
从20世纪30年代末英伦归国,到云南的昆明、魁阁,美国芝加哥、波士顿等,再到英伦、清华,10年间,费孝通跨越中国南北、东西两半球,历经实地研究、国际交流、历史研讨,他活动的公共空间不断变换,社会空间不断扩大,形成了一个时间和空间上相互交错的社会关系模式,《乡土中国》就是在这样的时空结构变换中产生的。
从具体的社区研究到对整个中国社会整体把握是费孝通在大瑶山对瑶族进行的田野调查中与王同惠女士一起确立的认识中国社会的目标。《乡土中国》这本小册子是费孝通从西南联大回到清华园给研究生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稿汇集。为了讲授这门课,他先是使用美国教材做参考书,后来觉得美国教材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又尝试着使用自己过去在瑶山、江村、云南三村的调查材料,抗战后期,他还一度涉猎经济问题,在报刊发表有关经济的时评。1947年,他决定从社会结构入手来讲乡村社会问题,他写道,要“另起炉灶,甚至暂时撇开经济问题,专从社会结构本身来发挥”。
在《乡土中国》的《后记》中,他称这是他工作的第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瑶山开始的实地研究;第二个阶段始于1946年前后的生育制度写作和研究,《生育制度》是这个阶段的第一本成果,《乡土中国》则是第二本。1943年6月至1944年7月初访美国,1946年11月至1947年3月重访英伦,都为费孝通在跨文化中认识中国社会提供了更加宽阔的视角。《乡土中国》的产生也得利于这两次出访。费孝通在这期间与美国学者进行了诸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世纪评论》约他为长期撰稿人,《乡土中国》应《世纪评论》之约从1947年暑期后陆续写出发表,共14篇文章,既是基于他讲课的内容,也是基于他这个时期的思考。
在该书中,作者把乡土中国看作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的一种特具体系,支配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
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是乡土性的。以土地为本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率极低,从而导致村落之间的孤立和隔膜,“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人们在熟悉的环境中长大,代代相传的社会习俗指导着他们的行为。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的经验,“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据此,费孝通指出文字下乡的困难在于乡土社会的人们没有用字帮助他们社会生活的需要,提出治愚的根本在于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变化。费孝通还从群己关系上将中西方的社会结构进行对比,认为西方社会是一种团体格局,团体界限明确,团体成员对于团体的关系是相同的;而乡土中国社会结构则是一种差序格局,他说:“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种差序格局以“自我”为中心,富于伸缩性,群与己,公与私的界限都变得十分模糊。在此费孝通把中国人的“私”心放在这种格局下进行讨论,“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天下。”正是因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而乡土社会也就没有超乎私人关系的团体道德观念”,“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普遍性关系的确立,正是现代社会异于传统社会重要标志之一。
根据以上提出的概念和简单的结构分析,费孝通又具体分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家”。他认为作为一个事业组织的家,其大小依事业大小而定,其主轴是父子之间而非夫妇之间,在家内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乡土社会为维持秩序而在男女之间不强调感情,而强调合作,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同性组合使家庭的团结不易巩固,于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家族便代替了家庭而成为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秩序是靠“礼”来维持的,礼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只要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礼治社会便不需法律来维持秩序,无讼是乡土社会的特色。费孝通特别指出,中国正处在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要使现代司法制度得以彻底推行,必须“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先有一番改革”。
在分析乡土社会秩序何以维持的基础上,费孝通进一步剖析了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他把权力划分为四种类型,即社会冲突中发生的横暴权力,社会合作中发生的同意权力,社会继替中发生的长老权力和社会急剧变迁中发生的时势权力。在乡土社会中,既有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民主的同意权力,但这两者均不构成权力结构的主导方面,因为前者受到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而后者又受到分工体系不发达的局限,因而乡土社会“虽则名义上说是‘专制’的。‘独裁’……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驰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乡土社会中明显地存在于一种既不同于横暴权力又不同于同意权力的另一种权力,费孝通称之曰“长老权力”,它是一种既非民主又异于不同主的专制。概而言之,乡土社会是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费孝通在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的维持和结构的稳定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对其变迁的考察。他认为从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过程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名与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因此他说:“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而就长老权力下的乡土社会来说,变迁往往采用“注释”形式,即“维持长老的权力而注入变动的内容”,这就导致了名与实之间极大的分离,并且其距离随变迁速率而增加。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重要区别之一还在于前者的人们是靠欲望行事,虽然这些欲望由于文化的陶冶而恰好符合人类的生存条件,而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是根据经验,而是根据他们自己的需要,运用知识去计划社会生活。费孝通认为“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
差序格局是《乡土中国》中最为著名的概念。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关系的结构是以“己”为中心,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不断推衍出去的同心圆。这种“差序”格局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形成鲜明对比,如果说后者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那么前者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费孝通说:“儒家文化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礼俗社会是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描述中国基层“乡土本色”的概念。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大家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被土地牢牢地联系在一起。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随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换一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
作为学术著作,《乡土中国》是深入中国传统社会本质的全面考察,带有“通论”性质。作者在田野调查、个案研究之后,既结合典型现象又兼顾不同类型,进行理论深入与概括提炼,整体思维方法是综合性的。面向社会推广研究成果,保持理论的专业味又追求利于理解、雅俗共赏,使更多人熟知甚至参与研究。
其文字有下面三个主要特征:
一是欧化语言的痕迹。欧式语言(英文等)有形式各样的从句,成分复杂的长句并不鲜见,汉语的表达则以短句为主,通常情况下,修饰、限制成分没有那么复杂。费孝通研究人类社会学,是吴文藻、马林诺斯基的及门弟子,更师从后者完成博士学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其学术(论文)写作也就自然受欧式语言语法的影响。《乡土中国》时见欧化语言的痕迹,那些成分复杂的长句对现在的读者来说,理解很有难度。
二是文白交融的表述。与大多数同时代人相比,费孝通的西式教育起步早,所受的影响自然更深。同时,在家庭传统的熏陶下,其早期教育也含有儒家文化的因子,他的父亲还曾郑重其事地让自己的朋友教儿子传统的作文章法。费孝通少年聪慧,写作禀赋高,很早就开始了撰文练习,新式写作的技艺是“早熟”的。其写作方面的历练可以说文、白两端各得其法。《乡土中国》主要以浅近的白话行文,间有典雅、精炼的文言词句,修辞立诚而又运笔娴熟,相宜得法。
三是南方方言的间杂。费孝通20岁之前一直生活在南方,其幼年、青少年时光在江苏吴江度过。吴江地处苏南,方言属于吴语,语音、词汇、语法等均与普通话有一定差异。《乡土中国》偶见的特殊用词和语法带着吴语方言的影子,也给阅读造成一些困难。
为了帮助理解,作者在写作过程中通过精心设计,凸显了文章结构,使文章的写作思路和框架结构变得异常清楚。在阅读中,为了更好地理解内容,可以采用绘制思维导图的方式来探究文章的结构,理清其中表达的内容和主旨,形成深刻认识。例如在探究“乡土本色”时,本部分一共有17段,第一段总说了乡土本色,之后2—10段分说了中国社会的土气和聚居特点。其中2到6段说明了中国社会土气的特点,而7到10段,表达了中国社会聚居的风格。这些特点都是中国人所熟悉的。之后11到13段探究了人与人,14与1段5探究了人与法,16段阐述了人与物。通过从三方面来表达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最后总结出一个特点“土气”。为了使作者的阐述更加清楚明了,思想更加细致透彻,每一段的表达都有一个中心,围绕着这个话题作者展开了论述,用生动的语言表达了清楚的观点,方便在阅读中提炼出要点。在表达“土气”时,作者用5段进行了陈述,每一段都有明确的话题,分别从种地谋生、文化风俗、取资于土地、定居是常态以及人口非绝对固定等方面进行了陈述。每段的主旨明确,重点突出,方便在阅读中形成深刻理解和客观认识。通过对书籍的每一个章节进行梳理和探究,会整理出清晰的思维导图,能够感受到作者写作的清晰思路。
《乡土中国》中的人物都是典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物。他们都是普通人,在农村艰难地生活着,对于法律都不了解,熟悉的只是他们生活的环境以及日常知识。在表达人物形象时,作者通过农村中典型的事件来刻画人物,使人物形象慢慢清晰,能够在阅读中刻画出一个形象而真实的人物。例如《无讼》中有个典型的案子,某甲有抽大烟的不良习惯,长子为了全家的经济而努力,想要干涉父亲抽大烟却又无法开口。小儿子不务正业,自己抽大烟的同时怂恿父亲也抽。当一家大闹起来后,乡绅评理,认为小儿子是败类;父亲不知道管教儿子还抽大烟应受到教训;大儿子对父亲不知道孝敬,需要好好管教。故事中的人物都是生活中经常会看到的人物,也是中国社会中典型的人物。
1.社会学、人类学的本土化。作为一门产生于西方社会的社会学、人类学,对于东方社会学、人类学者而言,如何才能把西方社会学、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本土化?这一问题直到今天仍在困扰着东亚众多的人类学者和社会学者。而费孝通的研究和实践已经证明,他非常出色地形成了自己的方法论特色。他对于本土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一直成为非西方学者研究本土社会的典范。“差序格局”概念的提出,正是人类学、社会学中国化的一项伟大尝试。费孝通在社会学造诣上的本土化特色,不仅仅体现在其学术思想之上,而且体现于其毕生所坚持的中国实地调查研究之上。
2.社区分析的研究方法。费孝通采用了社区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研究人们生活的时空坐落,来研究各种社会制度以及社会结构。将抽象的东西具象化,通过研究它的活动载体来间接研究它本身。他的小城镇研究向学界展示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即它不仅能够研究社会一般事实的发展后果,而且能够成为预测社会变迁与制定社会政策的科学依据。
3.文化传统和社会结合。费孝通对于文化传统和社会结合的研究,是其社会人类学研究的中心环节,它强调一种时空的结构。而对于社会人类学而言,在研究一个社区文化结构时,一直强调高层文化的规范性向基层区域文化的多样性的结构转化历程及具体的表现方式。
2019年8月,国家教育部将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编入高中统编三科教材《高中语文(必修上)》第五单元。
前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乡土中国》是讲述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治理结构的代表作,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1920年进入苏州振华女校读书。1928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医学预科。1930年考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3年成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936年获公费留学资格赴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学习人类学。1938年获哲学博士(社会人类学)学位。
回国后,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1942年加入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第六届政协副主席,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国家民委顾问等。
2020年4月,列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