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

更新时间:2024-10-16 14:18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原则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实施意义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实施关键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发展的核心,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是乡村振兴战略成功的关键。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018年12月19日至21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要一鼓作气,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力度,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研究解决那些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

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任务新要求,充分总结、提炼“三农”领域丰富法治实践经验,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法律体系的最新成果,将极大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础,促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这一重要论述启示我们,必须把乡村振兴的主体权还给农民,同时不断对农民赋能,培养农民的乡村振兴能力,让他们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用双手托举起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实施时间

2017年12月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时间表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

实现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会议提出了七条“之路”:

——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

——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

——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

——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实施方案

2018年1月2日,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科学制定规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依靠改革创新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林牧渔业和种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稳定和优化粮食生产。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发展 “互联网+农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深化粮食收储、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使农业农村充满生机活力。

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改善供水、供电、信息等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厕所革命”。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202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在乡村振兴方面要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启动乡村建设行动。

2022年5月23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3日对外公布,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路线图,确保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

2022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办法》就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的总体要求、落实乡村振兴部门责任、落实乡村振兴地方责任以及如何强化考核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1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指出: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国家立法

中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从此,我国促进乡村振兴有法可依。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包括10章,共74条。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实施目的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修改方案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共分11篇37章。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规划》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各地实施

菏泽单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乡村振兴工作的殷切希望。山东省委省政府把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为八大发展战略之一。

单县加快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其中将单县浮龙湖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作为重点项目建设,利用优良地质条件,突出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努力实现文化振兴、生态振兴,以达到乡村振兴。

单县浮龙湖是单县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一环,2019年1月7日,中美华尔集团与菏泽市政府就单县浮龙湖生态旅游开发有关事项进行考察洽谈。2019年2月,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与中美华尔集团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携手推进浮龙湖生态旅游项目的发展。

河北省南和县高效现代农业助推乡村振兴

河北省南和县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将“工业化”管理理念引入农业生产,发展培育品牌农业、智慧农业、生态旅游农业等特色高效农业,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蒙城县:“金口碑”里的乡村振兴新动能

戴云中所在的亳州市蒙城县是安徽省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县之一。以此为契机,蒙城县将乡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推动乡风文明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汇聚,让诚信“金口碑”释放出“含金量”,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紫金掀起人居环境整治热潮

紫金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迎检工作,密集深入到镇村一线发现问题、现场办公,督导检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连日来,紫金以县党政领导挂村、党员干部返乡、志愿服务下村、巾帼美丽家园、师生清洁家庭等行动决战决胜乡村振兴第一仗,通过党员干部示范带动全民参与乡村环境整治,激起乡村振兴“一池春水”。

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考核迎检工作,紫金县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家庭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独特作用,以“巾帼共建美丽家园”为抓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巾帼共建美丽家园”清洁行动,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巾帼共建美丽家园”清洁行动的通知》和《紫金县“巾帼共建美丽家园”清洁行动倡议书》,并探索建立了“1+10+100”工作模式,即一名村妇联执委联系督促10户家庭卫生,确保10户家庭卫生100%达到“四美”标准(“居室整洁靓化美、物品堆放整齐美、房屋沟系畅通美、禽畜圈养行为美”)。

河南拟为乡村振兴立法

2021年9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郑州开幕,《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条例(草案)》共11章74条,包括总则、振兴规划、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城乡融合、支持措施、监督考核、法律责任和附则。切实结合我省“三农”实际,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2023年,河南省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管理机构

2021年2月25日16时,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正式挂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此前已经摘下。

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当时称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12月28日改用现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既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一个标志,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奔向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是当前国家乡村振兴局重要工作。

财政投入

2021年,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作出全面规定。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衔接资金。中央财政2021年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561亿元,比上年增加100亿元。

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用途上,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

《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2021年专门安排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撬动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4.1亿元,在去年相关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选择22个省份62个已脱贫摘帽县,开展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

社会影响

2021年3月2日,2021人民网全国两会调查热词榜出炉,乡村振兴位居第三位。

2022全国两会调查结果出炉,“乡村振兴”关注度位居第八位。

相关文件

2021年5月18日,司法部印发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方案》

202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2021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积极贡献税务力量的通知》

2021年8月27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公布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的通知》,公布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160个)。

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党中央认为,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202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

年度字词

2021年11月19日,在由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商务印书馆等联合主办的“汉语盘点2021”活动启动仪式上,入选年度推荐字词的国内词。

2022年1月4日消息,《中国名牌》评出2021年度品牌十大热词,乡村振兴一词入选。

媒体报道

202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党委书记吴惠芳代表发言后,习近平总书记说道:“走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道路,你们是先行者,要把这个路子蹚出来。要继续推进共同富裕,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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