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授

更新时间:2023-12-23 17:30

书法教授是现时代书法艺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名词。

书法

书法,是文字的一种书写艺术。对汉字而言,它是具有一定的书写法度,是汉字艺术的一种高级艺术表现形式之一。

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中国汉字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开始以图画记事,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成了当今的文字,又因祖先发明了用毛笔书写,便产生了书法,古往今来,均以毛笔书写汉字为主,至于其他书写形式,如硬笔、指书等,其书写规律与毛笔书写规律相比,并非迥然不同,而是基本相通。

教授

教授是一种职业,多指在大学或社区学院中执教的资深教师与研究员。教授都是聘任制的。

中国汉、唐两代太学都设有博士,教授学生。博士就是后来的教授。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学校开始设教授。元代各路州府儒学及明、清两代的府学都设教授。清代末年兴办新学后,大学设正教员、副教员。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1917年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1924年的大学条例,取消助教授一职。 1927 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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