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06:21
当出口方没有出口权,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头名称的出口单(通俗说法是出口核销单)。但是出口必须要出口单证,这时在广东地区,通常可以通过报关行,买其它有出口权公司出口单证,(借用他人的公司名称出口,当然不享有退税的权利)。用来报关。简称买单报关。
“买单出口”是指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假借出口企业的名义,买卖使用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企业提供的空白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进行虚假出口贸易活动,并将收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存仓委托书等出口单证和手续转给出口企业申报退税,从而骗取国家退税的一种违法行为。
它的特点是出口企业虽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质量、结汇风险,也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因此出口企业并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仍以自营名义出口报关。而不法分子却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游离于监测体系之外,暗箱操纵从货物的购进至出口到结汇的全过程,很明显“买单出口”扰乱了国家正常的出口贸易秩序,是最容易诱发出口骗税的一种操作形式。
对于这种行为,在税法上,《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规定:“对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并列举了7种不规范出口业务,如果出口企业有此行为不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否则,已退(免)税款的予以追回,未退(免)税款不再办理。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退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停止其半年以上出口退税权。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文全面客观的对“买单出口”行为进行了鉴别与解释,同时,也提醒广大出口企业注意“出口须谨慎,买单有风险”。
出口必须要出口单证,(通俗说法是出口核销单)。
出口方没有出口权,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头名称的的出口单(通俗说法是出口核销单)时;
这时候在广东地区,通常可通过报关行,买其它有出口权公司的出口单证,
(借用他人公司名称出口,当然不享有退税的权利),用来报关。
即本公司可以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你有货要出,买份单就好,其他资料代理都会帮客人做好,方便,快捷,客人也可以自己控制自己的收汇问题,
省事,(不用打理报关后的后续核销等事宜,不用自己打理进出口权公司的一些正常必要事宜。)
2、客户信息安全:(挂靠外贸公司总是怕客户被人家抢走,这是很多外贸同行的心病,买单出口从没发生过这样的问题,因为卖核销单的公司都不做外贸的,所以不存在竞争关系)
总之,买单出口更适合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或者做SOHO的个人。
买单出口要关注的事项是:选择好的报关公司,使用没有被布控的公司单证。
使用别人的单证报关,以别人的名义出口,没办法做退税。如果货值
“买单出口”实际上是一种不正规的操作方法。可以解决一些没有出口权的小企业,在发货时办理出口手续的问题。这与我们平时所说的找外贸公司代理是不同的,中国的外汇管制要求谁出口,谁就收回美金,谁来核销。打个比方我用A公司的核销单出口,A公司就必需收回相对应的美金才行;但是如果你采用买单出口,根本就不会将美金汇到提供核销单的外贸公司,这就造成了外汇混乱。如果用A公司的核销单出口,美金又汇到A公司,那就挂靠(代理出口),属于正当操作。买单出口和找外贸公司代理操作之间的差别就是看你要不要退税,你不要退税,自己买核销单自己可以操作,你要退税,没出口权,最终还是要找代理。
1.核销单买卖,属于“贩卖国家公文”,但是这只是一个小罪名,基本会被人无视之的,最关键的是核销单买卖,经常涉及到私刻公章,甚至骗税问题,所以一旦追查就比较恶劣。
2.核销单买卖,买单报关,在物流行业是公开的秘密,基本所有报关行都在这样做(或者做过),因为如果发货人自己没有核销单,要出口只有两个途径的:让进出口公司代理,或者买单报关。相比之下,买单报关更加简单以及省钱。
3.海关并不会因为单证是买回来的而抓人,除非是你的货物有问题,或者单证有问题,或者涉及骗税,才会追查处理。很多时候海关查货,明显单证是买回来的,只要货物没问题不涉及退税,根本不会理会。
4.有人指出“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收发货人肯定不是你,海关无法查证你与经营单位是否同一人,最后作为无主货予以处理”……其实在买单报关中,都配套有相关印章以及企业法人资料的,而且海关查货也不会看这些,只有缉私局才会要这些资料的,货主或者报关行直接拿资料上去配合处理就行了。买单报关的可以说把这些问题都考虑到了。
5.买单报关核销单流转问题:正常来说,报关完成后,核销单以及报关底单退回核销单公司,他们进行核销,不退税(如果退税就涉及骗税了,案情严重),以便下一轮继续领取核销单进行买卖,这种就完全是赚一个核销单买卖的钱的,赚得不多。
另外,有些是这个核销单公司不要了(基本都是皮包公司),单证用完,连核销单和报关单一起撕个粉碎,反正公司不要了,这些单证没任何用处。
剩下的一种情况是涉及骗退税,或者骗出口补贴,或者涉及某些配额的,他们的处理方式跟正常退税一样,只不过数据和资料都是假的,跟海关玩数字游戏,这是情节比较严重的,不懂,不说,不解释……
所以,不管是自己的单证,或者是买单报关的,其流转和处理,和正常的一样,要退税的就拿去退税,没用的就扔掉,只不过是经手人不同而已……另外,买单报关没传说中的那么带有“危险分子”色彩的,只要货物没问题,而那些单证公司又不乱来,那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编辑于2013年7月)
最新情况:自从2012年八月份取消核销单以后买单这个词已经不太符合情况了,有的地方甚至不用报关单,据本人所知,在连云港口岸报关买单,卖单人只要提供给客户一份委托书即可,其他的基本单证可以用复印件(通关单,许可证等特殊单证仍需要正本)。
如果不是跟长期合作的人买单,很容易出现问题,因为一个抬头可能在全国各地很多人都在用,一个抬头一个月的报关金额有可能上千万美金,甚至上亿美金,而这种公司的注册资金一般都只有十万人民币,这样就会造成企业的注册资金少,而出口量太大,导致被海关监控,增加查验率,这样客户的成本就会上升。有的抬头甚至在别的口岸因为违反国家规定而被海关锁定,这样会导致其他口岸也无法报关,如果卖单人通知不及时,就会导致所申报的货物被海关扣押,无法通关,影响出货。
据悉,这些抬头以江苏宿迁、浙江、广东、黑龙江、重庆、山东、四川、福建地区抬头最为普遍!
一般200元/票左右,但是经营单位的抬头不可以长期使用,这种抬头一般使用一两个月就不能再用了,所以有些客户从很远的地方买单过来,可能单证在邮寄的途中就已经不能再用了,所以最好选择就近买单,找可靠的人买单,信息灵通一些,会大大降低风险。
买单做商检其实风险更高,因为做商检需要时间,报关也需要时间,这样会出现商检刚刚做好,而经营单位的抬头不能用了,只能白白浪费做商检的钱。如果相同的抬头在其他口岸出了问题,导致全国的海关都无法通关,那情况就更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