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嘱

更新时间:2022-04-28 09:49

买嘱,汉语词汇,拼音:mǎi zhǔ,释义:给人钱财,请托办事。

释义

亦作“ 买属 ”。 谓给人钱财,请托办事。

出处

《元典章·户部三·承继》:“有妻因夫亡,听人鼓诱,买嘱以为子者。”

例句

《元典章·吏部六·书吏》:“ 江西 行省所辖路府州司县司吏,多系吏业不通,行止不廉。苟非上司分付,即系买属承说。”

明 施耐庵《水浒传》第三十回《施恩三入死囚牢 武松大闹飞云浦》眼见得是张团练替蒋门神报仇,买嘱张都监,却设出这条计陷害武松。

明 凌濛初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六》:就是被他见了破绽,只消求告他,买嘱他,要他不泄漏罢了。

明 无名氏 《鸣凤记·严嵩庆寿》:“又访得他新造一所 万花楼 ,极其华采,止少一条铺单,被我买嘱匠人,量了他尺寸,前往 松江 打一条五彩大绒单,铺在他楼上。”

清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一回:“我父亲和他涉了讼,他买嘱知县,把我父亲断输了。”

清 王先谦《东华录·雍正九》:“夫身为言官,背公怀私,朋比结党,将造作并无实据之浮言,转相买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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