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婚

更新时间:2024-04-30 13:10

乱婚是性学对于原始社会的婚姻状况的描述,也就是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没有任何束缚的真正的动物性的性结合。乱婚被认为是婚姻制度出现之始、群婚出现之前的一种状态,介乎有秩序和没有秩序之间。

变迁

中国古代婚姻的变迁

礼记》中,把结婚看作“万伦之始”,是“将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婚姻已超出个人私事的范畴。对于中国女性来说,在以男性为中心、女子依附男子而生存的封建社会中,婚姻更是关系到一生命运和生死存亡的大事。

中国人历来重视婚姻,结婚意向很强。

作为妻子、媳妇、母亲,女性的全部价值都体现在婚姻和家庭中。婚姻成功,意味着一生的圆满幸福,成为贤妻良母;婚姻不顺利,则受尽丈夫公婆虐待,或遣送回家,或受苦受难,终身如奴。婚姻与女人的命运息息相关。婚姻,是妇女的苦难,又是妇女的希望;是妇女的囚牢,又是妇女的依靠。中国的女性往往视婚姻为唯一的归宿和目标。千百年来,婚姻如同一道坚硬无情的铁索,拴系着妇女的身心,演绎着一幕幕被扭曲变态的悲欢离合。

婚姻,是男女两性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即为法律或社会风俗习惯所承认的、男女两性结合为夫妻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那么,在人类社会的原始状态下,男女两性是怎样结合的呢?

许多学者认为,所有的民族在初民阶段都有过乱婚时代,也就是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没有任何束缚的真正的动物性的性结合。但是,这种“乱婚”状态随着人类智力的发展,逐渐地被改变,衍变为有一定限制的“群婚”时代,即由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的结合。虽不同于纯动物性的杂乱性关系,但在婚姻群体内,人们还是有着无约束的性自由的,婚姻仍未完全脱离乱婚状态。

群婚时代,从其社会形态来看,是属于“民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的母系氏族时代。中国古代神话里流传着圣人无父感天而生的说法。如华胥履人迹而生伏羲安登感神而生,神农女节感流星而生,少吴、天枢感虹光而生……这些,可以作为中华民族曾经经过母系社会的一种推论。秦国吕不韦编纂的《吕氏春秋》中记载:“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其父。”《诗经·商颂》中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以及中国历代古书上屡次记载的人与龙、星、虹等交感而生子的记载,也都是中国母系时代的一个佐证。

回归

婚姻制度的历史回归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存在可称之为细胞膜。男人或者女人其一定位为细胞核,双核(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或者一男一女)暂时不列入讨论,必然会导致细胞结构稳定性下降。其他家庭成员构成细胞质。当然,这个细胞有其自己的运行机制。这个内容就海了去了。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女人或者男人作为细胞核,已经历经了母系氏族父系氏族两个历程。氏族就是一个大家庭。而这两个时期,男人或者女人作为相对附属的细胞质成分围绕细胞核运动。这会构成一个典型的金字塔型结构,一个女人或者男人做金顶,众多男人或者女人做基数。需要注意的是,基数是平行的,只有分工的不同。

现行的一夫一妻制有一个弊端就是分工过于单一,在历史的约束下,只形成了男女分工,严重制约了效率的提高。如果家庭可以按最优化原则来进行资源配置,显然一对多的结构会比如今的家庭有活力,更能适应这个社会的竞争。如果有人问我爱情该怎么办?呵,你可以和你爱的所有人在一起生活,法律不约束你,当然前提是你爱的男人或者女人也都愿意在一起生活。这时家庭似乎并不再是一个生活细胞,它更是一个在感情纽带维系下进行运转并参与社会和市场的最具竞争力的经济单位。你是不是觉得似乎有点共同生产的意思呀?但这并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共妻。这只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你可以自行选择进入某一个家庭。

历史从乱婚制到群婚制,再到单婚制,似乎又开始了一种回归,走回群婚制,再走向乱婚制。当然时代所处的经济条件不同了,各种婚姻形式的本质是不同的,这是男人与女人平等的一种体现。所谓的女权运动只是女人争取作为细胞核的一种斗争,只是一个历史阶段。

特别提醒,这并不是说提倡性开放,鼓励淫乱,两者之间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性解放运动和换妻游戏其实是这种单婚制约束下的激进表现形式。

从历史学和人类学的角度,重新审视了被众多学者用来证明中国原始社会存在乱婚或杂乱性交的有关古籍和神话传说,认为这些资料所反映的情形与人们所下的结论之间存在矛盾。古代学者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对远古先民的两性关系作出了错误的判断,而当代学者在用感生神话来解释“知母不知父”的现象时则带有先入为主的倾向,忽视了基本的历史事实。文章认为古籍和神话传说中“知母不知父”的现象并非是乱婚或杂乱性交的表现,而是反映了远古人类对性交和生育之间的关系缺乏基本的生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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