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2 08:48
事不宜迟,汉语成语,拼音:shì bù yí chí,释义:事情要抓紧时机快做,不宜拖延。出自《萧淑兰》。
事情要抓紧时机快做,不宜拖延
元·贾仲名《萧淑兰》第四回:“事不宜迟,收拾了便令媒人速去。”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二回:好计,我和你便去,事不宜迟。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三回:贤弟若能如此,真莫大之功也但事不宜迟,在于速决。
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六○回:此非统之谋;是法孝直得张松密书,言事不宜迟,只在早晚当图之。
《醒世姻缘传》第二○回:事不宜迟,莫叫他把家事都抵盗与女儿去了,我们才屁出了掩臀。
清 孔尚任《桃花扇.第一二出》:事不宜迟,趁早高飞远遁,不要连累别人。
《文明小史》第三三回:事不宜迟,明天就把这桩公事发出去罢。
宜:可以,应该。
【近义词】 刻不容缓、时不我待、兵贵神速
【反义词】 来日方长、旷日持久
作谓语、分句;指不宜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