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理

更新时间:2024-05-25 16:20

事理,汉语词语,读音shì lǐ,意思是因缘生之有为法叫做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叫做理。

释义1

事物的道理;事情的道理。

《管子·版法解》:“慎观终始,审察事理。”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杂文》:“ 仲宣 《七释》,致辨於事理。”

清 恽敬 《答蒋松如书》:“谓 敬 不屑为足下作序,则甚非事理也。”

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凡有所说所写,只是就平日见闻的事理里面,取了一点心以为然的道理。”

释义2

事情,事项。

宋 司马光 《乞不贷故鬭杀札子》:“ 张志松 只为 张小六 寃执呪駡,事理至轻,遂殴本人致死,并是鬭杀,於情理皆无可悯。”

《宣和遗事》后集:“前日已曾遣人将到北国皇帝圣旨,所议事理,如何更无一言相报?”

出处

明 朝鲜 李民宬《敬亭先生续集·朝天录》:“(天启三年六月)十六日乙亥,留登州。早牌诣军门(袁可立)。将张昂信牌中事理,呈辨于军门(袁可立)。军门(袁可立)令李膺传语曰:‘呈内曲折,从容看过’。”

解释

事物的道理。

事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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