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4 10:37
在封建租佃制发展过程中,逐渐发生了土地所有权、租佃权和使用权分享的情形。有的人租佃了土地,自己并不种,而是转手出租,从中盘剥图利。这种从事中间剥削的人,对土地所有者来说是佃户,而对直接生产者来说则是地主,也就是近代所谓的“二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