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4 22:42
二次伤害是指已经受到了伤害后,由于各种原因在已经受伤的情况下,再次受到了伤害。尤其是媒体对被害人的不正当报道如同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事件一:曾有媒体曝光湖北省武汉市两名少女被不法分子囚禁于地窖强奸近一年一事,在此间引起巨大反响和争议。有专家及业内人士因担心报道可能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呼吁媒体勿过分炒作。
事件二:“五道杠少年”等新闻事件,就存在没有底线的过度报道和舆论关注,对当事人特别是未成年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事件三:深圳宝安区一名社区治安联防队员涉嫌强奸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在事件报道中,部分媒体不顾当事人隐私,强行曝光细节,引起社会质疑。一些媒体记者除了象征性地使用化名外,不但公布了受害者的住址,还不经同意就跑到受害者家中,提出各种难堪的问题。如此缺乏人文关怀的行为,实际上对受害者构成了“二次伤害”。
防止“媒体暴力”二次伤害
部分媒体应该反思自己的鲁莽采访和话语暴力,即使负有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使命,也不能往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
新闻再热,头脑还需冷静。不被情绪支配,不滥用手中的话语权,分清公共空间和个人隐私的界限,这既是职业素养,也是媒体人的应尽责任。
对被害人“二次伤害”,媒体应有足够警惕。其实媒体在充分展现敬业精神的同时,也暴露了法律意识、人文精神等方面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