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5 14:39
于兴隆(1932年10月~2015年12月21日),内蒙古喀喇沁旗人,蒙古族,高中文化,1948年3月参加工作,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曾任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于兴隆同志1932年10月出生于内蒙古喀喇沁旗大牛群乡。1948年3月参加工作,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8年3月在冀察热辽军区后方医院参加工作。
1950年3月分配到人民银行工作,先后任人民银行喀喇沁旗支行股长,翁牛特旗支行副行长、 行长,原昭乌达盟中心支行秘书、计划科科长。
1961年5月任昭乌达盟行署财办、盟党委办公室、党委财务政治部秘书科长、代部长。
1967年8月任昭乌达盟革委会学习班工作人员。
1972年11月任昭乌达盟革命委员会行政处处长。
1974年11月起先后任人民银行昭乌达盟中心支行副行长、行长。
1983年6月任昭乌达盟副盟长、赤峰市副市长。
1986年5月至1993年5月任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组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局长,其中1989年10月至1992年5月兼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助理、政府党组成员。
1992年5月至1993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3年5月起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4年2月离职休养。
2015年1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第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组书记、行长于兴隆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