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6 10:40
于建政,男,汉族,1970年5月生,天津市人,1992年4月入党,1990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
1990.03-1991.03 天津市静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见习民警
1991.03-1992.08 天津市静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助理交通督导员
1992.08-1997.09 天津市静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督导员
1997.09-2001.03 天津市静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主任科员
2001.03-2001.07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主任科员
2001.07-2003.10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室主任科员、副主任(其间:2000年3月—2001年9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专业学习)
2003.10-2008.01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室主任(其间:2002年8月—2004年12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8.01-2008.02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2008.02-2012.07 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综合室副主任
2012.07-2014.01 天津市公安局督察部综合室主任
2014.01-2016.07 天津市公安局工会副主席(正处级)
2016.07-2017.12 天津市公安局副督察长(兼)、督察部副主任
2017.12-2019.06 天津市公安局副督察长(兼)、督察部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2019.06-2019.07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局长、督察长(兼)
2019.07-天津市北辰区副区长、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局长、督察长(兼)
2021.12-天津市南开区副区长
曾任天津市南开区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南开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现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
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至2024.01),中国盲人协会委员会委员,天津市盲人协会主席。
先后获得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新长征突击手、天津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2002年12月31日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
2023年10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于建政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