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1 16:39
于振(1690年-1750年),字鹤泉,号秋田,一号连漪,江苏金坛人,出身书香门第。清代雍正元年(1723年),考中癸卯科恩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没多久就进入南书房侍奉。雍正四年,他督察湖北学政。由于他擅自增添学额两名,遭到参黜,被贬为庶人。但因他生平学问无所不窥,博览内外典籍,研学精细,见解独特,所以三年后,他又重新由秀才考取举人,并调任行人司司副。
清雍正元年癸卯科为庆祝雍正帝登极大典特设恩科。雍正帝以于振为庆贺他登极的首科状元,恩赐有加。除按例授职翰林院修撰外,还让他以修撰衔入值南书房。雍正二年,于振出任河南乡试主考官。雍正三年,赐居澄怀园。雍正五年,于振提督湖北学院。后因事遭贬,降为行人司司副。
乾隆元年(1736),于振经户部尚书史贻直荐举,应博学鸿词科考列一等。授职翰林院编修。乾隆三年,于振出任江西乡试主考官。乾隆五年,于振以编修提督福建学院。累迁官至侍读学士。
于振素来不阿谀逢迎,为人刚直公正。在典考和提督学政时,秉公选士,奖拔真才,享有知人之誉。虽曾遭贬,终为荐举,复得起用。
于振自幼好学,以文章、书法闻名远近。书法全然类似名家笔墨,后以书法造诣精深,被世人看重。收藏家视其书法为珍品。包世臣在《艺舟双揖》中评于振的行书为上等佳品。他也能诗文。雍正十年,于振曾为《扬州鹤》传奇作序。也曾参与修纂《子史英华》。他的书法、文章均为世人所推崇,颇有声誉。
著有《清涟文钞》二十卷、《清涟诗钞》二十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