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4 19:44
于海宽 辽宁新民县人,1952年毕业于沈阳市青年会计学校,同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区核算员、成本会计、科长、副处长等职。
1983年被评为会计师。在长期基层工作实践中,为强化企业会计核算,推行现代化管理,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做了大量工作。1956年在财贸系统推行《卡片收款法》获一等奖;1959年荣获文圣区五好财务红旗厂。从1983年起,培训了百余名财务科(股)长,三百多名财务专业干部。撰写了三十余篇论文及调查报告,有的选登在辽阳财会刊物上,有的被省煤炭局经济研讨会评为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