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9 12:31
于海峰,男,汉族,1973年3月生,西北政法学院,中共党员。
历任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
2024年1月,任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2024年1月10日,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于海峰为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24年1月10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于海峰同志为邢台市公安局督察长。
负责政法、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涉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协助郑传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应急管理局(消防工作方面)。
负责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邢台监狱、沙河监狱、隆尧监狱、市国家安全局、驻军、人武、武警邢台支队、市信访局等方面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