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养老

更新时间:2024-05-10 10:15

互助养老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作为社区养老的补充,互助养老更强调普通居民间相互的帮扶与慰藉。

名词解释

2名专业养老社工,带领200名社区活力老人居民志愿者,组成互助社,解决社区内80%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大幅降低医药费,提升生活质量

实践内容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肥乡县探索出“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农村社会互助养老新模式,较好解决了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需求问题,既体现传统居家养老习俗,又促进了家庭和睦。该模式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村级主办”就是由村委会利用集体资金、闲置房产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设施,村集体量力而行地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互助服务”就是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入住,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院内老人年轻的照顾年老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弱的,互相帮助、互相服务,共同生活。“群众参与”就是由村集体组织、动员和鼓励村民、社会力量和志愿者,特别是外出经商“成功人士”回报乡亲,为互助幸福院提供经济支持或服务。“政府支持”就是由各级政府从政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

“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覆盖率达到40%以上”,这个目标作为2012年全省“十件惠民利民实事”之一,写进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农村“互助幸福院”是农村基层群众根据自身需要创造的互助养老方式,符合农村实际,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1454所,占全省农村总数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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