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交换

更新时间:2024-01-03 18:58

互惠交换亦称“回头业务”,两个分保公司之间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将各自承做的分保业务,按保险责任和保费数量对等地进行互换。其目的是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保持双方保费的收入和盈余不致减少。

这种交换业务一般是以自己较好的分保业务交换对方较好的分保业务,即保险金额较大、保险责任较低、稳定性强的业务对等交换。互惠交换适用于比例分保合同,一般应以交换双方保费的对等和盈余的对等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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