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运动

更新时间:2023-06-08 10:31

五反运动是指建国初期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

政治形势

建国初期,部分资本家为了牟取暴利,向国家机构内部派遣代理人,大肆进行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活动,严重地腐蚀了党政干部,破坏了抗美援朝和国家的经济建设。

为了打击不法资产阶级分子的破坏活动,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

开展

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全国各大城市展开,并很快掀起了高潮。

在“五反”运动中,各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揭露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同时,进行调查情况,搜集材料,对私营工商业户分类排队,确定重点。各级政府抽调国家干部和工人、店员中积极分子组成“五反”工作队,进驻私营厂店,依靠工人,团结职员,争取和团结守法的资本家及其家庭,组成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包括守法资本家在内的“五反”统一战线,向不法的资本家开展面对面的说理斗争。在党的有关政策的震慑和教育下,在声势浩大的群众攻势下,大多数不法资本家坦白交待了自己的“五毒”行为。在运动中,中共中央及时地纠正了一些城市发生的逼供信等偏向,并对具体方针和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月5日,毛泽东根据五反运动进展情况,适时地提出了在“五反”运动中对工商户处理的五条基本原则,即“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并根据有无违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的轻重大小及违法性质的恶劣程度,把私营工商业户分别划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五种类型,并指出不得采用肉刑逼供方法。

评价

1952年3月以后,“五反”运动转入定案处理阶段。根据对全国大城市工商户的审查和处理结果,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和半守法半违法户共占95%左右;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占5%。对于在运动高潮中曾经发生的扩大化问题,在定案处理中也基本上得到纠正。

1952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关于结束“五反”运动的报告,“五反”运动宣告胜利结束。“五反”运动是建国后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五反”运动的胜利,巩固了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始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和参与管理的制度,为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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