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10:35
五家,读音wǔ jiā,汉语词语,意思为治《春秋谷梁传》的尹更始、刘向、周庆、丁姓、王彦五人。
1.五户。古代以为户籍编制的基层单位。周代以五家为一比,春秋时齐国管仲以五家为一轨。
2.指黄帝﹑高阳﹑高辛﹑唐尧﹑虞舜五帝。
3.指黄帝﹑颛顼﹑夏﹑殷﹑周五代的历法。
4.指传《春秋》的左氏﹑公羊氏﹑谷梁氏﹑邹氏﹑夹氏五人。
5.指治《春秋谷梁传》的尹更始﹑刘向﹑周庆﹑丁姓﹑王彦五人。
6.谓五行家。
7.指北周﹑北齐﹑南朝梁﹑南朝陈﹑隋五朝。
8.今文经学家指唐﹑虞﹑夏﹑殷﹑周五代。
《周礼·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
《管子·小匡》:“制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
《史记·天官书论》:“自初生民以来,世主曷尝不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 张守节正义:“五家, 黄帝、高阳、高辛、唐虞、尧舜也。”
何休《<公羊传>序》“传《春秋》者非一” 唐徐彦 疏:“旧云,传《春秋》者非一者,谓本出孔子 ,而《传》五家。”参阅唐·陆德明 《经典释文》卷一。
《后汉书·贾逵传》:“虽为古学,兼通五家《谷梁》之说。” 李贤 注:“五家,谓 尹更始、刘向、周庆、丁姓、 王彦等,皆为《谷梁》。”
《后汉书·桓郁传》:“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令郁校定於宣明殿 。” 李贤 注:“此言‘五家’,即谓五行之家也。”
《新唐书·令狐德棻传》:“议者以 魏 有 魏收 , 魏澹 二家,书为已详,惟五家史当立。 德棻更与秘书郎岑文本、殿中侍御史崔仁师次周史,中书舍人李百药次齐 史,著作郎姚思廉次梁、陈二史,秘书监魏徵次隋史,左仆射房玄龄总监。脩撰之原,自德棻发之。”
清·刘书年 《周时书分四代》:“三科之条,五家之教。三科,谓虞、 夏一科, 商 一科, 周一科也。古文家说也。五家,谓唐一家, 虞一家, 夏一家, 殷一家, 周一家也。今文家说也。”
章炳麟 《訄书·正名杂义》:“夫三科五家,文质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