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

更新时间:2023-12-14 19:32

交锋,汉语词汇。拼音:jiāo fēng 释义:“交”的意思是“给”,“相互”;“锋”是指兵器或是其它物体尖、利的一头(面),如刀刃、笔锋锋等,“交”与“锋”组成“交锋”一词,是指锋刃相交,就是交战,双方正面冲突,也叫生死交锋。这是“交锋”的原意,后又引伸为两种对立思想的争论(斗争)。这里的“交锋”就是指两种对立思想的争论,也叫面对面“批评”。

释义

1、锋刃相接,指双方交战。2、也泛指互相争论。

出处

东观汉记·光武帝纪》

例句

1、锋刃相接,指双方交战。

东观汉记·光武帝纪》:“交锋之日,神星昼见,太白清明。”

宋书·殷孝祖传》:“今与贼交锋,而以羽仪自标显,若善射者十手相攒射,欲不毙,得乎。”

明 施耐庵《水浒传》第十三回:话说当时周谨、杨志两个勒马,在于旗下,正欲出战交锋,只见兵马都监闻达喝道:“且住”。

明 施耐庵《水浒传》第八三回:“﹝ 阿里奇 ﹞传令教番兵扎掂已了,来日出 密云县 ,与 宋江 交锋。”

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二回:交锋之际,张宝作法,风雷大作。

明 吴承恩《西游记》第五五回:“交锋三五个回合,不知是甚兵器。”

明 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五回:“却说石厚引兵与公子吕交锋,未及数合,公子吕倒拖画戟而走,石厚追至东门,门内接应入去。”

明 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五十四回:“楚王不准讲和,定要交锋,决一胜负。”

2、也泛指互相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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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辩论中,由辩士所提出的直接与对方论点相对立的论点。有时也指辩论中的“交锋责任”,即提出论点与对方在同一议题上所持不同论点抗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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