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律学堂

更新时间:2023-07-06 06:03

京师法律学堂是中国官办第一所法律专门学校。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等为实施新法、培养裁判专门人才,为各省佐理新政、分治地方之用,奏设于北京。以造就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使具政治知识为宗旨。3 年毕业。招收各部属员。

课程第一年为大清律例及唐明律、现行法制及历代法制沿革、法学通论、经济通论、国际法、罗马法、民法、刑法、外国文及体操;第二年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民事刑事诉讼法、裁判所编制法、国际公法、监狱法、诉讼实习、外国文及体操;第三年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民事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行政法、财政通论、诉讼实习、外国文及体操。另设速成科,1 年半毕业,课程与本科大致相同,内容较简略。宣统元年(1909)甲班毕业,二年乙班毕业。1912 年 5 月并入北京法政专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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