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0 17:04
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经济运行、工业生产、行业管理和全民创业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对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备案,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管和督查。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标准;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研究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中心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散装水泥推广等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八)承担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煤炭工业生产管理和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衔接平衡煤炭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协调煤炭生产和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和化解落后产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船舶制造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级医药储备管理。
(十)负责全民创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委行政编制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经济运行科、投资与规划科、科技与信息化科、煤炭工业生产和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全民创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