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更新时间:2024-07-22 09:33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Human and natural life community),自然科学术语,由习近平提出构建。

历史沿革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国家主席习近平2021年4月22日晚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此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用六个“坚持”全面系统阐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出发,强调“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理念解读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主任徐华清表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不仅是各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从理念到实践的成功经验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基本原则有机结合。“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必将成为引领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

“中国是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是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参与者。”环境保护组织绿色和平政策顾问李硕指出,从《中美应对气候危机联合声明》公布,双方将在气候问题上进行合作,到习近平主席阐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为加强全球环境治理给出“中国方案”,都对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带来了很大的助益。

在全球环境治理遭遇前所未有困难的当下,习近平主席阐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更释放出中国积极对待气候治理的鲜明信号,彰显中国应对气候问题的大国担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也并非一时之念,在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方面,中国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始终积极作为。

重大意义

在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习近平主席阐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为处于关键节点的全球环境治理指明了通往清洁美丽世界的金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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