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2 21:47
人主合一论(Wisal al-Haqq),伊斯兰教苏菲神秘主义教义之一。系以苏菲神秘主义的宇宙观、认识论为基础,由苏菲学者提出的关于苏菲精神修炼的一种系统的理论和方法。“人主合一”,指功修者个人在精神上与安拉合一;为苏菲功修的最终目标。其理论依据源自伊斯兰教安拉的启示。
《古兰经》指出:信士要像安拉创造时那样“返本还原”(7:29),“确信必定见主,必定归主”(2:46),为此必须为自己而洗涤身心,以便回归唯一的安拉(35:18)。经典中所言“还原”、“归主”、“见主”,经后世苏菲学者不断诠释、扩展、充实,形成各种不同的功修途径、方式,成为苏菲信仰者体认安拉、与主合一和最终回归安拉的根据和指导原则。苏菲派认为,个人与安拉合一,首先必须在苏菲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严格的功修,不断排除物欲、杂念,净化心灵,逐渐达到在心灵、心智、情感上与安拉交融,最终将自我、自我意识消溶于安拉之中。功修被解释为以“安拉之光”来启迪功修者心灵的过程,可通过静默沉思、意念集中、自我催眠、入迷入神、赞念安拉(迪克尔)、音乐歌舞等方式实现,不同苏菲道统和苏菲教团各有侧重,功修历程不尽一致。
苏菲文献中曾就“人主合一”时的情状、感受作过许多描述。中世纪和近现代一些著名的神秘主义诗人,如哲拉鲁丁·鲁米(1207~1273)、哈菲兹(1320~1389)、萨迪(1203~1292)、伊克巴尔(1876~1938)等,也都曾以此为主题进行创作,留有著名的诗篇,至今仍为人们称道。“人主合一”的情状,一般是指功修者在心灵或精神上犹如安拉潜入自我的一种人主不分的感受,即“知以主知,见以主见,言以主言”。
苏菲派以功修者的品级不同,将“人主合一”分为3个层次:(1)一般功修者的合一。须在导师的秘传和指导下,经过个人的勤奋功修方可达到这一常人莫及的境界。据说为一种短暂的、时断时续的合一。(2)苏菲圣徒的合一。圣徒因深知合一的奥秘,常被尊为“精神导师”。其合一之感持续时间更长,但仍有时限。在合一的情状下,有人主相通之感,而在常态下则不可自比真主。(3)先知的合一。因先知品级最高,人格最完美,其合一为先天之合,故为永恒的合一。此外,有些苏菲学者还把合一的情境细分为3个渐进的不同阶段,每一阶段感受不同。据中国清代穆斯林学者马复初云2第一阶段为“我与主共”,只见有我,不见有主,是为“万中见一”,称之为“渐超而入”,第二阶段为“主与我共”,只见有主,不见有我,为“一中见万”,称之为“顿超而有”,第三阶段为既不见我,也不见主,实为回归原初境界,称之为“天人合一”。“人主合一论”在历史上曾遭到逊尼派的谴责,但仍有广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