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22:4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2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陈昌智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5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内容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郑淑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刘修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经表决,任命李少平、贺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