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形态

更新时间:2024-01-19 23:01

人工形态,指人类有意识地从事视觉要素之间的组合或构成活动所产生的形态。

它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创造的结果。如建筑物、汽车、轮船、桌椅、服装及雕塑等等。其中建筑、汽车、轮船等是从实用的功能来设计其形态的,而雕塑则是一种将形态本身作为欣赏对象的纯艺术形态。这就使人工形态根据其使用目的的不同,有了不同的要求。

人工形态根据造型特征可分为具象形态与抽象形态。具象形态是依照客观物象的本来面貌构造的写实,其形态与实际形态相近,反映物象的细节真实和典型性的本质真实。抽象形态不直接模仿显示,是根据原形的概念及意义而创造的观念符号,使人无法直接辩清原始的形象及意义,它是以纯粹的几何观念提升的客观意义的形态,如正方体、球体以及由此衍生的具有单纯特点的形体。

形是构成形态的必要元素,它不仅指物体外形、相貌,还包括了物体的结构形式。宇宙万物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外形都可以解构成点、线、面、体等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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