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2 21:20
一般来说,各国的金融机构只能从事本国货币存贷款业务,但是二战之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国货币之外的其他外币的存贷款业务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这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称为离岸金融。
人民币离岸业务是指在中国境外经营人民币的存放款业务。
离岸市场提供离岸金融业务: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的业务称为离岸金融业务。
当前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在资本项下、人民币没有完全可兑换的情况下开展的,通过贸易流到境外的人民币不能够进入到国内的资本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人民币贸易结算,就需要解决流出境外的人民币的流通和交易问题,使拥有人民币的企业可以融出人民币,需要人民币的企业可以融入人民币,持有人民币的企业可以获得相应收益,这就需要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使流到境外的人民币可以在境外的人民币离岸市场上进行交易;使持有人民币的境外企业可以在这个市场上融通资金、进行交易、获得收益。
人民银行支持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人民银行也在研究,能不能在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在人民币没有完全可兑换之前,流出境外的人民币有一个交易的市场,这样才能够促进、保证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发展。在新加坡资政吴作栋2011年4月访华后,新加坡也正式加入了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竞争当中。
2004年2月,香港银行开始试办个人人民币业务,包括存款、汇款、兑换及信用卡业务。每人每天不超过等值2万元人民币的兑换。集腋成裘,到2008年7月底香港人民币存量达到1037亿元。
总体来看,2011年香港市场已有一千多亿人民币的存量,主要由个人持有,初始驱动力是人民币的升值预期,投资产品则是存款、国债、保险和基金等为数不多的定息产品。随着香港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逐渐打通,收益开始成为持有人民币的主要驱动力。至此,可以说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已经初步形成。
与上一阶段不同,人民币离岸市场成长阶段的主要功能与目标是发展足够多、足够规模、享有更高收益,并且交投更活跃的产品来激活、启动及加大贸易项下两大主渠的水流,吸引更大范围的贸易结算伙伴开始使用人民币,使人民币离岸市场早日进入成熟阶段。
发展更大规模的人民币产品是为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人民币投资,进而吸引具规模的贸易伙伴以更大的规模使用人民币。发展更具交易活力的人民币产品是增加境外人民币流动性杠杆。境外市场人民币存量本来就有限,离岸市场人民币产品要有活跃的二级交易市场才能有足够的拉动力增加人民币的流动性。一元钱的存量若能带来七八元的交易量,相当于七八元的人民币流出量,其杠杆效果就显而易见了。而人民币产品能否有更高交易量,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产品收益的高低,收益越高的产品越有可能推动更高的二级市场交易。
而要想发展足够规模、足够多、足够交投活跃的产品,还须研究两个重要课题:一是必须有足够的初始人民币流动性,保障发行与交易成功;二是必须有更畅通的人民币回流境内渠道,以创造产品的收益源泉鼓励产品发行。
一旦离岸人民币市场具有足够的规模和流动性,产品也逐步多样化,大量进出口企业就有可能开始选择以人民币结算,此时,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就进入了成熟阶段。前文所述的人民币贸易项下流出与流入的两个主渠道就会有大量人民币进出。其中的水量与水压均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因为与前两个阶段的人为放水、注水与回流设计不同,此时的水是贸易项下自然流入与流出的大水。与此同时,也会有大量人民币会长期自然存在于境外流通之中,进而更加促进境外人民币与产品增长的良性循环。
此时市场的规模会远远超过前两个阶段,驱动力主要来自人民币的贸易结算。这些资金可能来自周边国家、地区的贸易人民币结算,以及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央行与人民银行达成的人民币互换协议的安排。而人民币的交易市场的功能开始从人民币贸易结算的激活器与推动器向服务器转变。
综上所述,2010年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形成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人民币以细水长流出境,以个人小额纳入;产品以储蓄定息为主,基本是市场驱动;收益动力以人民币升值预期为主,开始向固定收益转变。与此同时,市场建设全面展开,从境外自由流通起步,开始进入整个市场人民币化的初期准备。
从2011年开始,希望政策制定者能就发展路径逐步达成共识,开始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进入成长阶段的快车道。而快车道最突出的表现形式是:一、人民币境外产品的规模化、多样化与收益曲线的上升;二、人民币流出与回流的政策措施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大幅增强;三、人民币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大幅增加。
第一步,扩大人民币业务经营对象,将非居民、企业和机构纳入到银行存款吸收的范围内,开展内地与香港及东南亚企业的贸易结算业务,扩大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主体。
随着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逐渐建成,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量将稳步增加。随着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计价范围的扩大,人民币在东南亚国家中的声誉将得到提高,开展用人民币进行结算贸易的业务有了客观基础。
中国政府应加强与周边政府协商,致力于实现中国与东南亚(包括香港地区)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随着非居民持有的人民币数量增加,对人民币定值资产的需求会逐渐增加。中国政府可视条件放开人民币债券的离岸发行,允许内地更多银行或企业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并允许更大范围内的投资者参与购买香港离岸市场上的人民币债券。
第一,在管理模式的选择上,严格区分居民和非居民。例如,在债券购买主体的选择上对香港本地居民及机构不进行限制,而对非居民买卖债券进行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研究Il国际趋势与中国路径较为严格的限制,只有经过批准的特定机构才可参与买卖。在对居民和非居民的界定上,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新加坡主要依靠银行在办理业务中按照金管局的定义解释执行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金管局会在至少3年一次的现场检查中查验银行的执行情况。当中国与亚洲国家的贸易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后,非居民掌握了较大数量的人民币资产,而人民币的汇率、利率市场化仍未完全实现,非居民是对本国市场带来巨大波动性的主要投机主体,必须对非居民资产规模、交易量进行监控。因而,此时对人民币离岸市场进行内外分离型的管理是比较合理的。建议可在经营人民币离岸业务的香港银行中设立独立的离岸银行业务部门,配备专职业务人员,设立单独的离岸银行业务账户,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账管理,离岸业务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年终与在岸业务税后并表。同时,建立健全离岸银行业务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应当严格审查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间资金往来的有效凭证,并且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进行申报。
第二,在业务准人方面,禁止香港银行把吸纳的存款转到其内地分行融资其内地业务,也应禁止内地分行通过拆息市场取得这些存款,因为这实际上等于放开资本流动。
第三,在监管安排上,要特别注意在特定领域中存在的监管模糊地带以及由此造成的监管真空,比如加入香港人民币资金清算系统的银行可能将多余的人民币头寸用于拆借和贷款业务,以及对人民币进行信用卡透支所产生的隐性贷款等。必须加强对相关金融机构吸收人民币业务活动的监管以维护人民币汇率及其离岸市场的稳定。例如,为保险起见,香港金管局可考虑对离岸人民币存款规定一个准备金率,通过准备金及相关制度约束,使香港和内地监管当局可以随时掌握香港市场上的人民币供求状况。为防止资本炒家对人民币的恶意炒作,香港金管局应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制定人民币离岸业务危机预案,当香港市场上出现囤积人民币并且对其进行攻击的行为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香港金管局进行干预。此外,由于离岸业务在不同的环节为洗钱提供了便利,香港金管局应和中国人民银行配合加大打击洗黑钱的力度。这可以利用香港现有的打击洗黑钱系统,回也可以参照亚洲其他国家反洗钱的政策。为最大程度地打击逃税、洗钱等活动,在香港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同时,应加强内地相关部门与香港廉政公署的合作,加强内地相关部门与香港金融监管系统的合作,建议可以设立共有的信息平台,共同对洗钱行为进行监控,可以成立世界范围内的专家小组,包括国际及内地联络组、电脑资料鉴证及研究发展组和财务调查组,在个案调查及执法行动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首先,香港离岸的个人人民币业务的开展会对在岸的人民币业务形成一定的竞争,这种竞争压力随着香港离岸市场业务范围的扩大而不断增加。为应对这一竞争压力,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在内地选择适当的城市开展类似于美国的国际银行设施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从而防止香港的人民币业务对内地形成较为强烈的冲击。其次,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加深,可能会对现有的利率管制和外汇管制形成一定的冲击,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内地对于货币供应量与信贷规模的控制能力。但是,这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中国内地的金融监管当局可以直接参与到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监管和运作中来,与香港金管局建立定期的交流和沟通机制。最后,允许用人民币直接进行贸易结算增加了离岸市场上人民币的存量,而允许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增加了离岸市场上的人民币需求,离岸人民币市场将因此变得更为活跃,离岸市场上形成的人民币汇率为人民币汇率的决定提供了更好的参考标准,福汇环球金汇提供离岸人民币交易业务。
第三步,资本项下的渐次放开。若前两步政策效果良好,人民币的跨境流动将和人民币资本账户交易和兑换发生重要联系,这一趋势将会加快内地资本账户开放的步伐。随着人民币在香港流通规模的不断扩大,充分动员香港市场以及境外市场的人民币资产、推动人民币金融产品的创新就成为一个重要的任务,这能够为人民币将资本账户自由化和国际化进程合二为一创造条件,如果没有足够的境外人民币的各种形式的金融资产,香港人民币的离岸中心就缺乏一个现实的基础。当境外的人民币借贷市场形成后,人民币将成为国际投资资产,是企业和居民投资资产组合的一部分,市场自身已经产生多品种人民币计价的资产,这标志着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真正确立。
同时,无论是中国人民银行还是香港金管局,都应当在这个进程中逐步完善对人民币离岸业务的监管。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应该和政府脱离,以市场为准则,减少政府担保(含隐性担保),消除制度和人为垄断,在市场环境中提高自身经营能力和竞争力。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离岸市场在为客户保密的要求上较在岸市场更为严格,因而对于“洗钱”行为的监管需要借鉴国际上其他离岸金融市场的经验,通过加强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来解决,要求各商业银行建立“了解你的客户”规则,以及建立强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员工的竞争意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塑造良好的微观环境,减少内部寻租行为和腐败现象,以减少洗钱行为对微观经济的不良影响。此外,随着香港市场上人民币流通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民币汇率波动趋势和利率走势等可能对香港市场上人民币与港币的替代和转换造成明显的影响,中长期内港元存在着被替代的压力,这就在客观上对港元的汇率制度改革提出要求,需要及早进行预备性的对策方案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学的许多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复杂。任何过于长远的具体政策设想在“蝴蝶效应”的作用下都可能不能适用于实际经济。建设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不可能制定明确的时间表,也没有明确发展模式,每一阶段的进入都需要视市场的发展,都需要待特定的条件成熟后才可。若在条件不成熟、市场发展不完全的时候盲目放开中国的资本市场,实现人民币可兑换,将意味着很大的风险。非居民可能通过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上囤积人民币资产而投机中国外汇市场、股市,造成市场的剧烈动荡。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稳健时,市场会客观上要求人民币业务对外开放,这时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才能真正促进中国内地经济的发展,同时给香港带来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