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13:06
《人民权利报》的宗旨、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宪法为依据,本着“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宗旨,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服务,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服务,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行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服务,为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维护人民的合法利益服务。
《人民权利报》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博采众长,勇于创新,集思想性、指导性、知识性、趣味性、可读性于一体,努力办出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人民利益鼓与呼;为人民依法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人民代表的监督职能作用鼓与呼;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树立新典型,为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鼓与呼。力求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依法行使权力的权威性,体现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的代表性;体现重大情况重要问题让人民都知道的开放性;体现人民事情人民办、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参与性,充分发挥其党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渠道作用,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和喉舌。
《人民权利报》版面内容安排:一版要闻综述,评论杂谈,省际交往,代表风采;二版民主政治,人生追求,典型报道,经验交流;三版道德法制,社会治理,经济新闻,权益保护;四版文摘文苑,世态风情,人文自然大观等。要求报纸图文并茂,贴近现实、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成为人大工作的窗口,人大代表的益友,舆论监督的工具,民主法制的论坛。
《人民权利报》为对开4版,周刊。1992年1月1日,在原4开4版的《人民代表报》基础上,试刊4期后,于3月1日正式创刊。期发行10万余份。
人民权利报社社长由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盛林兼任,总编辑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尹承森兼任。报社下设办公室、总编室、闻部、专题部、通联部等机构,编制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