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再贷款

更新时间:2023-05-16 13:46

人民银行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分配来实施其政策的一种手段,是中央银行最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根据现行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包括四种:年度性贷款。用于解决专业银行因经济合理增长引起的年度性信贷资金不足。期限一般为年,最长不超过2年。

季节性贷款。用于解决专业银行因信贷资金先支后吸或存、贷款的季节性升降所引起的暂时资金不足,期限一般为2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拆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专业银行因汇划款项未达等因素而发生的临时性资金短缺。期限一般为10天,最长不超过20天。再贴现。用于解决专业银行因办理票据贴现引起的资金暂时短缺.期限以再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一般在6个月左右。其中,年度性贷严格控制在计划之内,未经批准,不得突破;年度性贷款指标有余,可作为临时性贷款指标使用,而临时性贷款指标有余,则不能充作年度性贷歙指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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