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状

更新时间:2023-12-21 08:19

人身保护状(TheWritofhabeascorpus)英美国家的一种公法救济。原是中世纪英国普通法上的一种制度,王座法院要求当事人出庭的命令状。15、16世纪时,法院根据被拘禁人或其代理人依一定程序的申请,命令解除不合法拘禁。

17世纪的宪法斗争中,普通法院和议会利用人身保护状作为限制行政机关非法逮捕的武器,从而发展成为个人自由的基石。当事人申请人身保护状时,法院对不合法的拘禁不能拒绝当事人的申请,其它救济手段的存在不妨碍当事人申请人身保护状。法院对拘禁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査,撤销违法的拘禁命令。在美国,其主要作用是定罪之后的救济,在州法院中被定罪的犯人可以以其受宪法保护的权利被侵犯为由要求联邦法院审查定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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