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场侍郎

更新时间:2024-01-15 10:07

封建社会中,历代都要将所征收的粮米解往指定地点及京师,以供官、军之用,这种粮米一般是由水路运送的,因此叫漕粮。漕粮解到指定地点及京师后,要收贮在一定场所(即仓场)中,这样就需要有一个管理漕粮收贮的行政机构。

介绍

清代的仓场侍郎共两名,其中满、汉各一人,都分别驻在通州(今北京通州区)。它所辖的机构有四:

一、坐粮厅:也由满、汉各一人组成,驻通州。掌管漕粮验收、水陆运输、通济仓银的出纳、北运河的疏浚工程。

二、大通桥监督:满、汉各一人,驻大通桥(北京东便门之外),掌管大通的陆运。

三、京仓监督:掌管京仓(即京城内外各粮仓)。京仓原设十三仓,即禄米、南新、旧太、富新、兴平、海运、北新、太平、本裕、储济、丰益、万安、裕丰等仓。均分布在朝阳门、东直门、德胜门、东便门内外。后来裁去万安、裕丰两仓,只剩下十一仓。每仓监督为满、汉各一人。

四、通仓监督:掌管通仓(即通州各粮仓)。通仓原设三仓,即西仓(在通州新城)、中仓(在旧城南门内)及南仓。乾隆十八年将南仓裁去。每仓监督也是满、汉各一人。

据《清实录》记载,乾隆元年十一月、二年七月、三年十月曾分别任命崔纪、陈世倌、吕耀为仓场侍郎。

仓场侍郎及其所属的坐粮厅、大通桥、京仓、通仓各监察,至光绪末年,随着河运的废止,也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历任仓场侍郎(满)

关联資料

历任仓场侍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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