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6 21:59
付阳,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江苏阜宁人,2004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入党,本科学历。
2000.09—2004.07 扬州大学法学专业读书;
2004.10—2006.06 江苏省阜宁县城建执法大队办公室工作;
2006.06—2008.07 江苏省阜宁县城建执法大队法制室主任;
2008.07—2013.02 江苏省阜宁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副教导员、县拆迁办副主任;
2013.02—2014.05 江苏省阜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2014.05—2015.11 江苏省阜宁县阜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2015.11—2017.08 江苏省阜宁县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08—2018.05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8.05—2019.12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9.12—2022.05 江苏省射阳县副县长,射阳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22.05— 江苏省盐城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2024.02—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024年2月7日,建湖县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建湖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提名付阳同志为建湖县政府县长候选人。
2024年2月7日,建湖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付阳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付阳同志代理建湖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2024年4月26日,盐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付阳同志盐城市信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