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8 13:20
代表资格审查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进行认定。
代表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合乎党章规定和有关程序,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审查代表资格的权力,属于党的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召开前,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代表大会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听取党的委员会审查情况报告后,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或大会主席团通过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上届党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其代表资格终止:
(1)调离同级党员代表大会所属范围的;
(2)受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
(3)被党组织劝退、除名或者自行脱党的;
(4)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5)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
(6)因病、因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