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5 01:13
代言dài yán
最初是指代天子草拟诏命。出自《书·说命上》:“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
泛指明星在某方面或某种产品作为代表进行发言。明星代言周杰伦、陈冠希、蔡依林、古天乐、林心如等!
我们所常说的“代言”是指商业明星代言,这种“1+1 > 2”的圈钱方式源自好莱坞。简单来说,无心插柳柳成荫,当他们发现明星代言不仅能提高明星名气,更能赚大把钞票的时候,明星代言便伴随着“人傻,钱多,速来”的理念,像病菌一样扩散到世界各地。
言[yán]
2015年4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作的关于广告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药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等广告。
2015年9月,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将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不能再代言广告。
2022年11月1日,据人民日报消息,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指引要求,明星本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确保宣称的功效等内容与实际体验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