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17:59
《以人为本与法理学的创新》是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李龙。
《以人为本与法理学的创新》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最终成果。近年来,“以人为本”“依法治国”成为我党的执政理念。《以人为本与法理学的创新》围绕树立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法律发展与制度创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龙,男,1937年生,湖南祁阳人,武汉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顾问,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顾问,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组主要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法学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学基础理论创新的历史回顾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我国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
一、新中国成立前后我国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
二、十年建设时期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
三、十年动乱前后法学基础理论的浩劫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
一、在法的本质上:实现了从法的阶级性到法的社会性与阶级性并重的转变
二、在法律原则上: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使其内涵不断深化
三、在治国的理论与方略创新上: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四、在人权的原理上:关于人权属性、主体、内容和实现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五、在研究范式上:实现了从阶级斗争范式向以人为本范式的转变
六、在研究方法上:实现了从一元单一视角向一元多视角转变
七、在学科体系上:丰富和完善了法理学教材体系与法理学教育体系
第三节 对法学基础理论中的一些问题的反思
一、“权利本位论”
二、“法律移植说”
……
第二章 以人为本的法哲学解读
第三章 以人为本为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提供了方法伦
第四章 以人为本奠定了法学基础理论创新的价值基础
第五章 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构建
参考书目
后记